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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已經不知看到多少人參加了一次又一次的殺人遊戲,而我卻總不曾玩過。不玩的理由很簡單:遊戲僅僅隻是遊戲,它怎麼可能真正反應出一個案件中的所有事實呢。比如動機、比如人性——這些都是不可能在遊戲中所表現出來。殺人遊戲所表現的僅僅是野蠻而又不合理的屠殺。

我不要玩殺人遊戲,我也希望她不要長此的樂此不疲,陷入其中。但是她卻對我的奉勸不屑一顧。“如果你參加一次的話,你就不會這麼說了。人生本來就是遊戲,無論在哪裏都是一樣的。”

我不服,反問她說:“這怎麼可能呢。虛幻和真實怎麼一樣?”

“哦,那麼什麼是虛幻,什麼是真實莊子早就說過是我做夢變成了蝴蝶,還是蝴蝶做夢變成了我。就這麼對你說吧,在這個社區裏我們是被人羨慕的一對,在現實中我們不是也彼此相好嗎?”

“這,這和遊戲總是不一樣的吧?”

“有什麼不一樣。如果你玩過一次殺人遊戲,你就會改變你的想法。”

好吧。既然,如此我決定參加一次。我要用事實證明那麼無聊的遊戲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我報了名,參加推理之門第二十六次殺人遊戲——歌劇院新殺人事件。

遊戲的規則很簡單:在規定的一個禮拜內,被指定的凶手要殺死三個人,而偵探要在三次案發後進行判斷。如果在三次判斷中偵探失誤的話,被錯認的無辜者將被執行死刑,同時宣告失敗;如果在三次判斷中偵探隻要有一次正確,凶手就是失敗者;同時凶手在謀殺中如果錯殺了偵探,同樣被判失敗。當然凶手的謀殺和偵探的指正都是不公開的,隻對遊戲的負責人——法官先生私語。而法官先生則是每次宣告死亡者的名單和遊戲有無結束,比如:昨天晚上,狡猾的凶手X謀殺了奧利弗太太;或者,大偵探認為小五郎先生是凶手,可惜的是他不是,他將被執行死刑。

瞧瞧,就遊戲的規定就這麼的不合理……為什麼凶手不能殺死偵探?為什麼被錯指認的無辜者就得死?總之,這是我第一次參加這樣的遊戲,也將是最後一次。還有,我會是這次遊戲的勝利者。不管是凶手還是偵探,除非我被安排的角色僅僅是一個無足輕重的跑龍套。

《歌劇院新殺人事件》是《金田一少年紀事簿》的小說版之一。講的是:舞台劇演員能條光三郎為了他冤死的初戀情人黑澤美歌複仇,而忍辱負重、臥底三年,最後比擬著《歌劇幽靈》的劇情將仇人——能條聖子、綠川由紀夫、瀧澤厚一一殺掉的故事。它是我看過的比較喜歡的金田一少年之一,也是我會選擇參加的理由之一。

第二天晚上,遊戲者的名單和角色分配出來了,不出所料我被安排的角色是主角——凶手。不過使我吃驚的是,這個凶手竟然還是能條光三郎,而她則被安排成了我的“夫人”能條聖子。

黑澤和馬——Ho1mos

劍持警官——Gogogo

金田一一——Zhtfan

七瀨美雪——雪黛

黑澤美歌——霍霍

能條光三郎——Hitachi

能條聖子——小艾

加奈井理央——雪夜叉

瀧澤厚——華生醫生

綠川由紀夫——KIDD

江口六郎——羅賓森

間久部青次——水手1號

結成英作——錦毛鼠

注意:Hitachi你已經被指定為本遊戲的凶手,請注意遵守遊戲規則,不得對任何人提起。否則將被社區除以極刑,雷擊,減少社區50%財產。封鎖IP一個月。

我大罵蔡老大毒辣,因為從這份名單就可看出來,他這是在我們這個遊戲中煽風點火,誰不知道我和Bye的關係,誰不知道Zhtfan是死對頭。現在我來飾書中的凶手,他卻飾書中的偵探,這擺明了就是挑撥。而且我還被指定成本遊戲的凶手,說不定他就是本案的偵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