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待在大教堂中。聖壇附近的一切在阿爾法胸`前的十字形的照耀下,一直亮著。屍體移動時,光線會在牆上投下奇怪的影子。
我沒有離開大教堂一步,直到第三天,阿爾法離開為止。但是最顯著的變化發生在最初那夜的最後時刻。這個我稱其為阿爾法的畢庫拉被分解,然後又重造,我看到了全過程。留下的屍體不完全是阿爾法,也不完全不是阿爾法,但是它是完整的。臉是流沫洋娃娃的臉,光滑,沒有皺紋,臉上帶著微笑。在第三天日出時,我看見屍體的胸脯開始上下起伏,我聽見第一口吸氣聲,粗重之聲,就像水被灌進皮囊的聲音。中午前不久,我離開大教堂,開始攀爬藤蔓。
我跟著阿爾法。
他沒有說話,也不會回話。他的眼睛始終固定在某點,卻又沒有聚焦,偶爾,他會停下來,似乎他能聽見遠方呼喚他的聲音。
我們回到村子,沒有人注意到我們。現在,阿爾法回到了茅屋,正坐在那。而我則坐在自己的茅屋裏。一分鍾前,我揭開我的袍子,手指觸摸著十字形的邊痕。它溫柔地躺在我胸口的肉中。等待著。
第一百四十日:
我正從創傷和失血中恢複。我無法用利石把它切掉。
它不喜歡疼痛。在疼痛或者失血得以支配之前,我就已經失去意識了。每次我醒來繼續切,我都會昏死過去。它不喜歡疼痛。
第一百五十八日:
阿爾法現在開始開口說話了。他似乎變得更加遲鈍、更加呆笨了,而且僅僅是含含糊糊的知道我(或者其他任何人),但是他吃東西,也走動了。他對我似乎有一點點印象。醫用掃描儀顯示出一個年輕人的心髒和內髒,也許是一個十六歲的男孩的。
我必須再等上海伯利安的一個月,外加十天,或者是十五天,直到火焰林變得足以平靜,我才能走出去,不管有沒有痛苦。等著瞧吧,看看誰能忍受最大的痛苦。
第一百七十三日:
又有人死了。
那個叫威爾(就是斷了手指的)的已經失蹤了一個星期。昨天,畢庫拉向東北走了好幾公裏路,似乎在跟隨信號燈,然後,他們在大峽穀邊找到了他的遺骸。
顯而易見,他當時在爬樹,想采摘些茶馬葉,然後樹枝突然折斷。他摔斷了脖子,肯定當場斃命,但是更為緊要的是他摔落的那個地方。屍體,如果可以稱此為屍體的話,平躺在兩個巨大的泥錐中,那兩個洞是某種大紅蟲子挖的,塔克把那種蟲叫做火螳螂。地毯甲蟲也許是更恰當的名字。過去的幾天裏,這些蟲子把屍體剝裂得一幹二淨,差不多隻剩下骨頭了。除了骨架,僅有一些組織和筋腱的亂七八糟的碎片,以及十字形,仍然附著在胸腔上,就像石棺內長久死亡的人的身上戴著的某些華麗十字架。
糟糕透了,但是我幫不上什麼忙,而且,在悲傷過後,我還感到小小的喜悅。十字形再也沒辦法通過這僅有的骨頭,使某些東西重獲新生;即便這可惡寄生物有著可怕的不合邏輯,它也必須考慮並且服從質量守恒定律。這個叫做威爾的畢庫拉命享真死。從現在開始,三廿又十真的變成三廿又九了。
第一百七十四日:
我是個白癡。
今天,我問了問關於威爾的事,關於他的命享真死。我對畢庫拉的無動於衷感到很好奇。他們拿回了十字形,但是把骨頭留在原來的發現地;他們沒嚐試著要把遺骸搬到大教堂。晚上,我心裏掛念著,我會不會被迫填補三廿又十少掉一人之後的空白。
“我很難過,”我說道,“你們的一個人命享真死了。三廿又十會怎麼辦?”■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