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可能是家人和其他人不同的原因——家人和我們之間有著互相沒辦法擺脫的血緣關係、法律義務、道德義務,所以在不斷碰撞之後因為沒辦法選擇遠離所以大多選擇靠近。所以我的哭才能對我的家人產生這麼大的威力,我媽妥協了,答應以後不在幹涉我的某些我認為的小事了。還變得溫柔了很多,嘻嘻嘻。
還好,因為她愛我比我愛她更多,所以她輸了,而我不必作出任何我不願意的改變。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熊孩子,但是,你能想象那種雞毛蒜皮的事被天天指責沒有按照規定的方式、建議的時間做的感覺嗎?就是一件事,我覺得根本不重要,我有超級多比那重要很多倍的事情,我不願意先做這個事,做的話,我想用對我來說效益最大的方式做,兩三天一解決而不是每天做。
我不想改,我覺得我沒錯,我不覺得這件事重要。而我媽覺得這件事情很重要我可以理解,她的想法我理解,但是我有不接受的權利吧。我覺得一個人首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其次,才是各種身份的聚合,比如學生、比如孩子,誠然我們不是時時都能以個人意誌為主,我也有時也應該以承擔責任作為自己的第一要務。
但是,這隻是一件小事。小到不能再小的事。就跟用筷子的姿勢一樣的小事。連這點小事都不能自己有充分理由而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話,我覺得是不是太不像個人了。像個巨嬰。
有的人說,什麼事都不能自己解決才是巨嬰,我覺得不是這樣的,自己的世界一片空白,處在一直被教導怎麼樣才是長輩認為對的狀態,大事小事都在被教導,這個才比較像巨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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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對我來說意義比較大的事情上我媽讓步了,不管她是否真心情願她都讓步了,那我也會在一些事情上讓步。
比如,我很想吃那個紅油麵皮和自熱小火鍋,我在北京的時候吃過,很好吃。但是我媽不同意,我也就沒買了。我覺得家裏煮的都是能淡出鳥來的東西。
但我的家人已經很努力地迎合我口味了,
“爸,如果下次有魚的話試一下紅燒吧”,等等,“好像爸你中午你有問我,是我說魚妖拿去糖醋比較好吃的。”
呃,就比較難解釋。看著家裏吃不完的“健康水果”蘋果,看我自己自己也說不清的偏好,我沒有什麼特別想解釋的。如果還有話說,那就是:不是垃圾食品它不香,知道吧。
今天的小賴:我今天剛看完《奧格威談廣告》這本書,自此,我集齊(看完)了奧格威寫的三本書哦:《奧格威談廣告》、《廣告大師奧格威》、《一個廣告人的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