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1 / 3)

“我挺好的,就是有點兒想死。”路爵拿著聽筒,長腿抵著牆,隨意的靠在公共電話亭旁說,“狼口逃生,真他媽刺激。”

說完他看了身邊的少年一眼,人正半蹲在地上扒拉著地上的土,牛仔褲腳挽起,露出骨感白皙的腳踝。感覺到有人在看他,他抬起頭警覺的瞪了路爵一眼,兩隻毛茸茸的耳朵,從黑發中支棱起來。

路爵抬起手在他臉前晃了晃,手腕上還印著個很明顯的牙印兒,挑釁道:“你他媽再咬……我靠,你還真敢啊。”

一口下去又見血了,這崽子還真挺牙尖嘴利。

“小野狼剛剛又咬了我一口。”路爵對著電話說,“對,牙特尖,那我哪能知道,不知道什麼品種。哎,你說人跟狼不是有生/殖隔離麼,那他這是怎麼回事兒?”

這崽兒的耳朵可不是cosplay,他親手摸過,那上頭可還帶著溫度,假不了。

人怎麼會長出一雙狼耳朵?況且他牙齒還那麼鋒利,就跟狗差不多。

“啊,對。我親眼看見的,那母狼把他當兒子似的親。”路爵向遠處眺望了一眼,荒郊野嶺的,除了這個便利超市,還有旁邊的加油站,方圓十裏都荒無人煙。

“不說了,我這兩塊錢的話費馬上就沒了。等見麵再跟你說,快過來接我吧。我在大衝山加油站這兒,車沒油了。”路爵低頭看了眼地上趴著的少年,心下一動,“別忘了帶幾盒肉罐頭,嗯。”

掛完電話,路爵從背後拎著少年的衣領,把他直接提溜上了車,手一揚摔上了車門道:“老實待著。”

看著這少年坐在車裏,透過玻璃窗用凜冽的目光盯著自己,路爵脊背一陣發冷。

非得這麼凶麼,好歹咱們也一起患難與共過。

雖然隻有兩天。

回憶起這幾天的經曆,路爵還感覺就跟做夢似的。

*

路爵喜歡戶外活動,一個星期前跟人組團到大衝山野營。

那夥子人特不要臉,個個身邊都帶著家眷,一群人裏就隻有路爵這一個單身狗。

大家本來說好要半夜一起去看星星,他們卻全跑去打野/戰了。

路爵一氣,撂下他們自己走了。

結果沒想到,第二天山裏就起了大霧,到傍晚的時候,他的太陽能充電寶就已經沒電了。

徹底跟這幫子同伴失去了聯係。

而且最關鍵的是他吉普車裏沒有多少油了,胡亂開出去找路,就隻有死路一條。

於是路爵隻好坐在帳篷前,乖乖等著天變晴了,那樣小夥伴們就能找到他,憑借腦電波,或者心電感應。

但是,很明顯那幾個貨的腦電波全用來談戀愛了,讓路爵等了兩天都沒一點兒消息。

而且,天氣也越來越差,甚至在夜裏下起了雨。

路爵躺在帳篷裏,聽雨點拍打著樹葉啪啪啪啪啪的響,心裏就跟被狗啃過似的憂傷。

等下完雨,路爵拿著探照燈去找路,就算是迷路也比坐以待斃強點兒。

身上帶的幹糧吃得差不多了,總是壓縮餅幹脫水蔬菜的吃,吃得他嘴裏發苦,再不回家,他能直接瘋了。

軍用靴踩在淋過雨的樹葉上,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響動,在寂靜的山穀裏格外的明顯。

大衝山的地形極其複雜,尤其是在這山脈腹地。走了半個小時,周圍的景物全都一個樣,路爵看到地上自己剛剛踩上去的腳印,兜兜轉轉,他又回到了原地。

路爵皺了皺眉毛,感覺有點兒頹廢,衣服上甩得全是泥點子也懶得換了,回到帳篷就躺下了。

原本他是打算睡覺的,但卻被一陣奇怪的叫聲給吸引了注意力。

遠處傳來幾聲淒厲的狼嗥,在大霧彌漫的早上,顯得莫名有些詭異。

他早就聽說,大衝山有挺多野狼,哪兒哪兒好像還有個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但是沒想到這狼會在早上出現。

而且,聽聲音還是一匹獨狼。

狼是群體性動物,基本上不會單獨出來行動,經常由七匹組成一個小團隊。頭狼作為團隊裏的核心,指揮著大家合作捕獵。

一旦團隊中有狼落單,很可能就是被頭狼給拋棄了。

聽這快要奄奄一息的叫聲,應該是被餓了很久。

路爵正奇怪著,結果沒多久就看到這匹狼的真麵目。

餓狼一看年齡就已經不小了,毛發幹枯沒有光澤,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現在微微有些焦黃。它的脖子上長著一圈銀色的毛發,環繞著它高昂的頭顱,離遠了,看上去就像是戴著一條潔白的圍巾。

他中午找路時出了趟門,返回的途中餓狼尾隨了他一路,欲望直勾勾的寫在它森綠色的眼睛裏,但是卻始終跟路爵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每當路爵回頭,它都會往後連連退步,等路爵回過頭時再次悄悄的靠近。

進行著慢熱的拉鋸戰。

野外生存的經驗告訴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會見到人類就直接撲上去撕咬攻擊,因為人會反抗,有獵.槍,是他們最大的天敵。

它們一般會默默的跟在人們身後,找尋到他們的住所,然後等夜晚人們酣睡,放下戒備之時,再狠狠地撲上去,用尖銳的利齒一口咬斷他們的脖頸。

從發現這匹餓狼後,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備,晚上沒睡帳篷,坐在吉普車車廂裏,把門給關嚴實了,腳底下踩著把防身用的獵.槍,心想,再敢來的話,老子一槍爆頭。

沒成想這狼表現十分怪異,每次都是在他帳篷前轉悠,躲在石頭後麵偷偷觀察他的活動,卻遲遲不肯有什麼行動,一旦偷窺被路爵發現後,就匆匆跑開,迅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