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尾聲了。

雷說有事跟我商量——公司為了挽留她而升她為總經理,薪水加半。是去是留,她隻聽我一句話。她說這事的時候,蘭媽也在,蘭媽一定要她選擇“留”。

蘭媽的話是一道聖旨,我不敢不從。

此後,我和雷一直維持著長距離的愛戀。比起牛郎織女一年一次見麵來說,我們是幸運的,因為我們兩個星期能相會一次。

五·一長假,我本來打算要跟雷在G城過的。但是老姐閃電結婚,我不得不回去,當伴娘。雷也有參加老姐的婚禮,因為那個可憐的新郎是吳少君!怎麼會是少君呢?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是奉“子”結婚的。唉,原來生活不僅充滿變數,而且很戲劇性!

老姐扔花球時,我本沒有要搶的意Ψ

——完——

2005/07/28 下午四時。

【不是後記的後記】

某天,我正在打這文。

我妹看見我這篇文的標題標有“GL”,問我:“是寫兩個女的麼?”

她不好BL漫畫、BL小說這口,隻是偶爾拿我這類書去打發時間罷。她知道BL指男男戀,便由此推出GL指女女戀。

我頓時愣了下,不經意的一秒,然後淡淡地說:“你別傻了,GL是古龍,我寫的這是古龍風格的文,所以才會標上‘GL’啦!”(胡扯—_—|||)『願古龍的迷不要痛K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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