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段(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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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見 ...

S城。

一個奢靡繁華總是叫人活得透不過氣的地方。我帶上我的電腦,去找我的男朋友。我們交往了4年,從大學三年級起一直到現在。

他畢業兩年便在城市裏買了一套房子,他的能力總是體現在各種方麵。

我們分隔兩地兩年,我一直不是太了解他的生活狀態,我想他會照顧自己,不需要我總在他耳邊念叨。

我想我愛他。

他像我的父親,是我堅實的依靠。

我的電腦了存著我寫的小說,一個沒有完成的長篇小說。

他是如此照顧我,讓我無所顧忌。我想因此我忘了有很多我該做的似乎沒有做。

我們擁抱,我們接吻,我們做\愛。

我們很契合,他在床上叫我“安琪兒”。

我也曾那麼緊緊抱住他,讓他在我體內馳騁。

一切看起來很完美。

我來到這座城市,我來找他。我覺得我心中能容納的東西很少,除去他,就隻剩我腦中總是像瘋子般匪夷所思的想象。

他說我太完美主義,我沒有否認。

沒準哪天我真的神遊物外便永遠回不來了。

我下飛機,看到他站在機場那頭在朝我微笑。他穿著一件風衣,頭發一絲不苟的梳著,在任何公共場所,他總是會展現他最完美的一麵,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細節,比如他的褲子和鞋子的搭配,比如他臉上的笑容。

絕對是春天裏最絢爛的那一筆。

這個我愛的男人。

他說,寶貝,我想死你了。

我撲進他懷中,我想給他一個吻,但在這人流中,我忽然覺得不好意思。

他把我抱的很緊。我踮起腳,下巴靠在他的肩膀上。

我喜歡這個男人寬闊的肩膀。

然後他捧住我的臉,端詳了兩秒鍾,好像在確定我是不是那個“她”。

是我啊,傻瓜。

他在我額頭上輕輕印上一吻。

暖暖的,溫柔的。

我的幸福無可救藥。

我坐上他的車,一輛嶄新的BMW。我想我應該做出崇拜的樣子,欣賞他掙錢的能力。

可是那樣就不是我了。後來我才知道男人在女人麵前的虛榮心就要靠一些小細節。

他們要讓你覺得他就是你的神,不可動搖的神。

可當我明白了,為時已晚。

那天晚上,他親自下廚為我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為我接風洗塵。

我看他在廚房裏為我忙活的樣子,好像我渴望已久的生活就在這一刻忽然明朗。

這樣的生活開始像一個家,而不是我們分居兩地時的一種飄忽不定的狀態。他總會在電話裏說,我愛你。我“嗯”一聲算是作為回應。

有那麼一段日子我覺得,說我也愛你似乎失去了激情。

我很少說我愛你,我覺得沒必要。我們不是剛在一起,還處在熱戀中一刻也不肯分離的男女。

可是見到他後,雖然還不知道未來的生活會怎樣,至少在這一刻我覺得自己是家庭中的一員,我在這個男人身上找到了歸屬感。

我們吃完飯後,他拿出了一瓶紅酒。

我承認我不是個會喝酒的人,我也不是個會品酒的人。

他端起高腳杯時候的樣子,優雅的像一個王子。

我甚至覺得自己配不上他。這種自卑感由衷的從心底升起來,讓我有那麼一瞬間焦躁起來。

他說,寶貝兒。

然後他吻住我,這個吻依舊是輕柔的。

我醉了,無論是心裏還是身體。

這個男人總是有這樣的魔力,讓我徜徉在他的欲海中無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