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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是小說,請讀者不要對號入座.
為了避免給其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我重新開帖寫.
舊帖大家就不要跟了.多謝!
我叫柏彥,性別女,26歲,在一家IT公司做事,說的好聽點兒的職位是內容運營主管,
說的直白一些就是網站編輯的頭子。
在我26歲之前,從沒離開過北京生活,我不知道是否以後也是,先不去管以後,隻說現在。
我的性取向和愛好也是女人。
至於需要追溯到什麼時候,我想大概要是追溯到小學,或者更小。
過程也許我不說,大家也可以猜出個一二來。
和大多部分的拉拉一樣,喜歡上的第一個人,就是女人,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
我是拉拉裏麵的T,樣子打扮像男生,
也許有人會說我是異裝癖,我不辯解,也許我是。
但我隻喜歡美女,也隻喜歡過美女。也隻和美女交往過。
其實,好的東西,誰不喜歡呢。
在我和黎黎分手之後,一直就我一個人生活。
我和黎黎在一起七年,我們就在度過了七年之癢之後,
第八年選擇了分手。
這一分,就分的很徹底,
一個在中國,一個跑去了丹麥,
我曾經查過地圖,也計算過時差。
我們之間相隔著6個小時的時差,
也相隔著至少9509.59公裏。
這八年的感情耗費了我所有的熱情、激情,
我覺得似乎在我們分開之後,我馬上去找個替補,太不厚道。
說我沒愛過黎黎,那是扯淡。
沒有誰能比我更愛她。
為什麼那麼愛還一定要分開?有很多人這樣問我。
我能做的隻是抱臂笑笑,無語。
要我怎麼形容呢,或者怎樣說才能說清楚呢,
說不清楚,
於是,我選擇了緘口不提。
如果我知道我們為什麼分開,我一定不會去選擇分開。
從大學之後開始搬出來和黎黎一起住,一直到了現在。
房子我還沒買,車子也隻有一輛自行車。
和黎黎一起的時候,房子租在了二環附近,因為她總說她上班不想費很多時間,
於是我費勁了勁兒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很象樣的一居。
原本我們倆有一輛本田的,後來和她分開之後,我覺得沒必要要這個東西了。
轉手給我姐開了。
跟黎黎分道揚鑣之後,我把家搬到了三元橋。
在北京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想找到一方都合適的地方,
還真的需要碰。
這裏是公寓,但是隻住著兩個人,
我和小金。
小金是房主,舞蹈學院畢業的,非LES圈內人士。
基本一個月有半個月不在這裏住,
她被人當作二奶包了起來,當然不是我包她。
本來小金一直是一個人住這裏,
後來發現二奶這東西跟久了一個人之後,也會貶值的。
直到這場經濟危機到來之後,小金決定找一個人合租。
其實我付的這半租金還不抵她的一件衣服貴。
但套用她的一句話講就是:反正空著也是空著,閑著也是閑著。
我隻知道關於她這麼多,問的多錯的多,不該知道的就不要知道。
當黎黎已經成為我記憶裏的一段對不上的空白之後,
我開始了我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