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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也不曾發生by 喊123
作者說明:
鑒於近來有一種把小說的人物確定為真人的傾向,在此作一聲明,本書中無一真人,書中的姓名及所有事情均屬虛構。如有任何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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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後來,我想我已經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歡的是誰了,是的,也許我真正喜歡的那個人,是我自己。
18歲那年我從一本書上發現自己是一名抑鬱症患者。當時心理係一朋友焦急地告訴我,再這樣不加理會任其發展下去的話,你活不到20歲。聽到這樣的結論時,我一點也不感到驚慌,相反的,還有種甜蜜而悲傷的筷感。
17歲那年我告訴我的女友簡柏,如果你離開我我可能活不過20歲,我說完這句話後簡柏很生氣,她說:
“不許你說這種話。”“真的,我肯定會死!”我以少年人特有的殘酷向簡柏重複著。
一直以來,我都很難過。從15歲開始,當我發現自己的性取向後,就再也沒有快樂過。我幾乎每天都悶悶不樂。17歲當我第一次被簡柏拋棄時,就更加孤僻和憂鬱了,我知道我的這一生注定會以悲劇收場。我和梅瀚,李越梨,柯章芮都不一樣,我不象她們,我消極地對待自己的命運。我幾乎每天早晨起來都在想今天我該去哪兒死?每晚入睡時又在想我今天怎麼還沒死?我之所以能苟延殘喘活到24歲,除了是因為我的家庭給了我無限的熱愛之外,還有的便是——我還是想給自己一個機會,畢竟我還是那樣熱愛著生命。
我很難說清楚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因為那其實就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如果一定要為我怎樣變成一個同性戀這件事情尋根究底的話,我想那可能應該可以從86年《紅樓夢》首播的那年起,那年我瘋狂的迷上了片中陳曉旭所扮演的林黛玉,難以自拔。從林黛玉起,我開始對嬌弱無力,咳嗽,蒼白,病懨懨等一切和林黛玉有關的症狀感興趣,周圍一切有著這幾種情形的人一定可引起我無限的好感和關懷,發展到後來時,還是因為林黛玉,我已經開始注意到一切例如鮮血,肺結核,死亡,女人等當時對我來說實在遙不可及且毫不關己的東西。
雖然我不能確定自己成為一個同誌是不是因為這件事情,但我能肯定的一點是,我是從15歲那年認真地把自己當作一個同性戀來對待的。因為在92年那個夏天的某個早晨,我因為牙痛沒有去上學。在家裏一個人百無聊賴地觀看著一部荷蘭紀錄片,當片裏的主持人問那個準備去變性的小孩的父母親有沒有替他的小孩考慮過將來他如何生兒育女這種問題時,那個小孩在他父母親還沒來得及回答時搶先說了,他說他將來打算領養一個小孩。
主持人又問:那你有沒有想過將來領養的孩子會受到你的影響也變成一個像你一樣的同性戀?那樣子是不是對孩子不公平呢?片裏那個當時和我一般年齡的英國少年麵對著他的父母輕鬆地告訴主持人:這應該不會啊,我爸我媽他們兩個就是異性戀,結合在一起,但他們的性取向並沒有影響到我,就是生出了我這麼一個同性戀小孩。
那個夏天的氣味一直到今天,我還是深深清晰地記憶著。當時的我仿佛找到了答案似的在想:同性戀小孩?咦?我也是一個同性戀小孩。
20歲那年我沒有死。
雖然當時學校裏死了兩名化學係的學生。那是一對因愛生恨的男同誌,被拋棄的先是用亞鈴砸死了對方,然後在中午吃飯的時間爬到五樓站在欄杆邊徘徊了一陣,在吸引了幾百名的學生圍觀後,毫不猶豫跳了下來。死的那兩個人我都認識,他們死的時候,所給與我的強烈震撼比一般任何人都要巨大,我幾乎崩潰,心裏的哀傷就象是第一次經曆梅雨季節一樣,濃鬱得化不開來。對於我來說,他們的死,已不單純是兩個生命的終結,而是一種來自天堂的預示及召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