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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我叫方凝,26歲,身高172cm,身材偏瘦,職業,設計總監。

時間過的總是很快,一眨眼,我已經走出校門四年了,有時想想這四年脫離象牙塔之後的社會生活,難免唏噓,再想想這些年來的個人生活,又難免陷入沉默。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是孤兒,從小沒見過父親,他在我出生之前就一個人走了,那個地方聽說叫做天堂,是個四季都會開滿鮮花的樂園。媽媽說父親是個畫家,很愛畫畫,他給我和媽媽留下的東西不多,除了一堆又一堆的畫冊,畫筆,顏料,還有他畫過的風景,和媽媽的肖像。

爸爸走後,媽媽沒有再嫁,那時我雖年紀還小,但也能看得出媽媽有多愛爸爸,深夜裏,她常捧著爸爸的照片流淚,她以為我睡了,其實我沒有,我偷偷眯著眼望著媽媽流淚的側臉,心裏一陣疼過一陣。

我愛我的媽媽,在我眼裏,她無疑是世上最美麗的女子,媽媽懂得很多,她教我讀書寫字,還教我畫畫,媽媽常說:“你爸以前總對我說,等我們的孩子出世了,我要教她畫畫。凝凝,你一定要學畫畫,懂麼?”

看著媽媽充滿希翼的雙眼,小小的我點下了小小的頭,許是遺傳的緣故,從小我便很喜歡畫畫,喜歡玩弄那些顏料,每次總玩的身上這邊沾點紅,那邊沾點綠,弄髒了衣服,本以為媽媽會很生氣,不想她卻很高興,我也就放下心來,繼續玩弄那些五顏六色的顏料。

媽媽常看著我的眼睛發呆,她說我的眼睛很像爸爸,大大的,亮亮的,看著就精神。我縮在媽媽懷裏,一遍又一遍親著媽媽的臉,嘴裏學著媽媽的樣子,哄道“媽媽乖,媽媽乖”,希望這樣可以減少媽媽的一些憂鬱。這時媽媽總是緊緊抱著我,吻著我的頭發,一下又一下,這時我小小的心裏總是滿滿的,媽媽是我的力量,隻要媽媽在,我什麼都不怕。

可世事難料,在我9歲那年,媽媽積鬱成疾,敵不過病魔的折磨,終於尋著爸爸的足跡去了。我跪在媽媽身邊,摸著她再也不會睜開的眼,想哭,卻不敢哭,因為媽媽臨走前對我說:“凝凝乖,不哭,要快樂”。

我是如此的愛著媽媽,如此的聽著媽媽的話,媽媽不讓我哭,所以,我不哭,媽媽要我快樂,所以,我要快樂。

我沒哭,真的沒哭,直到媽媽下葬那天我也未曾掉過一滴淚,隻是癡癡傻傻的看著媽媽的照片,想著媽媽說的話:“凝凝乖,不哭,要快樂”。

可天知道,我在夢裏,究竟哭過多少次。

第 2 章

媽媽去世後,我跟姥姥一起生活。

無論幸或不幸,當它們落入你的眼前時,不管你多麼難受,多麼壓抑,隻要你想活下去,除了接受,別無選擇。

我要上學,還要畫畫,吃飯,有了我這個負擔,姥姥原本還算過得去的日子開始出現了些許困難。終於在我10歲那年,六十多歲的姥姥決定出去“工作”了,她的工作是經鄰居介紹,去給一家有錢人當保姆。

姥姥這輩子,隻能用艱難二字來形容。姥爺是軍人,在抗美援朝時那場著名的上甘嶺戰役中,姥爺犧牲在了朝鮮戰場上,從此姥姥一個人帶著3歲大的舅舅和未滿一周歲的媽媽辛苦過活,舅舅子承父業,在他18歲那年,也當了兵,舅舅很爭氣,先後立過一次三等功和二等功,姥姥每次說起舅舅,眼睛裏總有掩不住的驕傲和自豪,可天有不測風雲,1976年7月,發生了唐山大地震,舅舅隨著部隊前去救援,在救援過程中受了傷,昏迷三天後,撒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