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段(1 / 1)

的來說,兒子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母親與那男的還有母親後來生的女孩隻能在郊外租了一撿破爛的搭的帳篷住了下來……

那女孩是個爭氣的,現在已經在B大就讀。平時一有空就各處找工打。茶館裏的活計是她一天中的第二分工作,她平時一天至少也要打四份工的。經過上次的房子事件,讓本來就因為重男輕女弄的不好的親情徹底斷了。現今那女孩自己養活自己,沒有再與家裏拿過一分錢。

第二十三章

王軍在郊區買了三室一廳的房子以及辦了一張銀行卡讓下屬帶給母親。

母親生的女兒看著能力好壞,王軍在子公司給她安排了一個職位,剛進去時工資肯定不會高,但就那樣也足夠她日常開支了,打了一份又一份的工而耽誤了學習。

每個月王軍會在那張卡上打上五千作為母親的生活費。至於那男人以及那男人的兒子什麼的就不關王軍的事了。

王軍同時也拒絕了母親要與他相見的要求。贍養母親,並不意味著原諒母親。這麼多年不見,而且當時走的那麼絕,沒有怨恨怎麼可能。就這樣吧。至於母親有房子有錢了之後怎麼安排,王軍是不會關注了。

就這樣吧……*思*兔*網*

這次山莊的廣告競選已經下來了,某公司獲得第一名。鄒晨的設計也很出色,很靈動,但是少了幾份大器。

鄒晨也沒有氣餒,就算沒有獲得最終勝利。但是他這次之後,也在設計這一圈裏真正站穩了腳。

就這麼一天一天的過著。日子不可能每天都是一帆風順的,但隻要最親的人在身邊,沒有什麼不可跨過的坎! ----------


本文已閱讀完畢,歡迎發表書評!

感謝花逝上傳分享本文,訪問用戶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