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著小腰的女人們撲了過來,很是霸氣的模樣。
可是回應她的是空蕩蕩的屋子。
屋外的蟬鳴煩躁的鳴叫著,屋內靜悄悄的,她放下饅頭,躺到了床上,有些難過。
她的寵物跑了。
以前也有逃跑的寵物,可是一般最後都會被抓到,畢竟養肥的食物哪能讓它跑了,這在他們狼界是非常丟人的一件事。
可是她現在不覺得丟人,隻覺得難過,她想,如果寵物自己回來了,她絕對不會吃它的,還會好好對待它,以後再也不拿鮮血淋漓的野兔嚇它了。
她躺在床上,側著身子盯著大門,想著他什麼時候突然推門而近。躺了很久,躺到肚子都疼了,躺到外麵的太陽落了又升,升了又落,還是沒有回來。
她有些生氣,覺得自己運氣真不好,養了隻不聽話的寵物。磨磨牙,惡狠狠的想,如果被她找到了,一定要咬破他的喉嚨。
終於,她不想等了,她生氣的想,去找他好了,她的鼻子那麼厲害,一定會找到他的。
於是,她終於從床上坐了起來,專門往人多的地方跑,走了很遠,路過了一個又一個村莊,經過了一個又一個城市,可是一直沒有聞到他的味道。
她也從一個一無所知的野生狼人,慢慢的開始融入了人類世界,甚至給自己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木槿。
因為她知道名字是人類世界最重要的一個東西,剛開始別人問她名字,而她搖搖頭說沒有的時候,別人總會看怪物一樣看著。
她還是狼仔時,行動能力極弱,隻能撿些別的動物吃不完的腐肉來吃,又或者運氣好的時候抓到一隻野鼠,那簡直是打了一場勝仗。每當這時候,她總會昂首挺胸,像是當上了狼王,受萬眾矚目,將瘦骨如柴的野鼠擺在一大片木槿花下,虔誠的、誌得意滿的享受一頓大餐。
她想,自己真是個認真上進的狼人,不拚爹不拚娘,硬是從隻能吃野鼠的狼,發展成了在人類世界吃烤雞的人。
插一句,她覺得人類是世界上最聰明的物種,比狼聰明幾萬倍,因為人類能把雞變成人間美味,除了烤雞,還有炸雞、白切雞、鹽焗雞、雞尖、雞翅、雞腿、雞胸肉……木槿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和雞槓上了,她喜歡所有吃法的雞,可能,她骨子裡就是一個愛吃雞的與眾不同的狼girl吧。
在外麵晃蕩了五年,沒有找到寵物,不過這個時候對寵物的執念已經不那麼深了,木槿覺得自己很牛逼,竟然已經學會用執念這樣高端的詞語,如果寵物知道了,肯定會很高興的和她溝通的,雖然她現在也並不缺溝通的人。
比如菜市場賣雞的小夥子、酒店裡做雞的師傅,馬路牙子旁賣雞爪子的老奶奶……嗯,都是很願意和她溝通的人。
畢竟,不是每個人見到你都會熱情的招呼,「嘿,姑娘,今天你吃雞了嗎?」
可是,木槿還是有有些難過,她有些懷念那片森林。
然後,在一個天氣晴朗,萬裏無雲的日子裡,木槿按照記憶找到了曾經生活的地方,那裡有一棟新的房子,也充滿了寵物的味道。
她嘟嘟嘴,有些不高興,覺得一下子暴露了自己的智商,找了這麼久,怎麼就沒想過早點回來了。你看吧,回來晚了,地方都被寵物佔了。
看到直立行走的寵物,她覺得有必要強調一下自己的主權,這是人類世界非常重要的一種東西,畢竟這決定著未來你說話的音量有多大,底氣有多足。
這樣想著,木槿挺了挺腰板,眨巴著大眼睛,明明白白的宣告:「這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