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尋7任務(穿)————淺影
1
“小姐,請問有幸和你交個朋友嗎?”一個高大的陽光男孩,一張帥氣的俊臉,一句令女生芳心亂動的告白,一個美的佳人,在氣氛良好的藍天下楊柳邊,旁觀的路人甲乙丙都向他投去了羨慕的目光,唉,俊男美女,才子佳人,要不成功也難。
可惜,世事往往不甚完美,就如老天不愛從人願一樣,美女做出了一件匪夷所思,令在場眾人大跌眼鏡的事──
“啪”清脆的掌刮聲過後,美人一甩過肩長發,怒瞪倒在地上的男人一眼,揚場而去。臨走前,還放下一句另人不解的話,“不要糾纏著我,如果再遇到你這不帶眼睛出門的混蛋,大爺我一定把你狠狠地海扁一頓。”
於是,眾人紛紛安慰那名還陷在失戀旋渦中的俊男,內容就是:現今美女多另類!
£自£由£自£在£
不爽!非常之不爽!大好的心情在剛才被磨滅殆盡,實在是太便宜那家夥了,真該把他打得滿地找牙,送到醫院去享受社會主義醫療體製的卓越性。
我,令靈,打了這個月第十二個向我告白的男人後,在回家的路上,展開了我第107次的碎碎念。內容與之前的106次一樣,為什麽我身為男人要被男人告白!!!
身為BT小說家的老媽,作為古怪生物基因研究員的老爸,構成了我悲慘生活的開端。
首先,我是絕對絕對不會承認,我是他們兒子的!!有眼珠的,都應該看得出來我和他們的差別。
老媽生得豬圓肉潤,實在適合舍身奉獻,為廣大饑餓的山區人民獻上一頓肉♪肉。
老爸則灰頭灰臉,一副重千斤的黑框眼鏡,發型倒是新穎得很,失敗實驗的唯一成果大概就隻剩下這可笑的爆爆頭了。
你說,他們這個樣子,有可能會有一個美如天仙,唇紅齒白,長眉星眸,玉肌雪膚,再怎麽看,也隻有用美來形容,比女人更女人的兒子嗎?不可能的對吧!
可是,為什麽我偏偏就是這個先例呢?????所以,我得出了一個結論:我絕對不是以上兩人的兒子!!
我可能是從天橋底的角落被揀回來的,也可能是這兩個膽大妄為,視人權為無物的BT兩人組基因改造的結果!!
對此,我更相信是後者,一半原因是我到底希望和我朝夕相處的人真的是我的父母,另一半嘛……(打個冷顫)這兩人太BT了,如果不是,我真是十條命也不夠死!!!!(汗~~~)
何其悲哀,我的BT老媽從我出生後開始,成了一個BL小說家。簡單來說,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怕,最不能得罪,最BT的女人──同人女!!!
由於老爸整天埋首於實驗室中,我的童年,是老媽一手操控的恐怖地獄!!!!
為了令寫出來的小說更具真實性,老媽不惜以身犯險,摧殘祖國未來的花朵,毒害社會未來的棟梁,對我從小開始了嚴格的要求,全麵灌輸小受意識!!!=____________=!!!!
由此,我懷疑從我出生時,我媽就已經是幹這個行當的了,所以我才長成這個樣。
為了不成為同性戀,我從小進行了徹底的反抗──交女朋友。
我漫長的追女曆史可以從幼稚園追朔至今。
幼稚園──
我:“我可以做你男朋友嗎?”
A女:“好呀!不過我們先來玩扮家家酒!”
我:“可以,我來做老公!”
A女:“不可以啦!靈靈這麽漂亮當然要做老婆,不然大雄他們會說我欺負小公主的!”
我:“…………”
此後,以公主的身份度過了我的幼兒生活。
小學──
我:“我可以成為你的男朋友嗎?”
B女:“不要,媽媽說,不可以搞同性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