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獸都市(第一部)鸞宣 BY: 小謝
序
我想,我還是喜歡白小花比較有保障。他的級別不夠高,手底下的高級驅魔人級別也不夠高,而我,是他養大的孩子,是他的超級打手,是他不可取代的肖榭。就算他結婚,生子,我也永遠是他最重要的人。
我喜歡這種感覺,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
我想成為鸞宣最重要的人。
01
"有一個人很倒楣,每天上班必然發生一次車禍,每次吃飯必然會摔壞一個碗,每交到一個女朋友三天後必然會被踹,每買一條褲子必然會撕裂下檔,每刷一次牙必然會流一次血,請問,這個人最後是怎麼死掉的?"
"當然是撞死啦!別的不大可能死人吧?"有著一雙圓眼睛的短發女生說。她的眼睛瞪得很大,樣子很清純,除了那雙看我的眼有點花癡。
我微笑著搖頭。
"答案不會這麼簡單啊!我猜,是倒黴死的!"燙著可愛卷發的女生有點得意。
我仍然微笑著搖頭。
女生們唧唧喳喳圍著我:"肖榭,說啊,這個人是怎麼死的?總不可能失戀自殺或者刷牙流血流到死吧?"
我一笑,露出嘴邊一粒殺傷力巨大的潔白小虎牙裝可愛:"這個人是喝涼水嗆死的。大家沒聽過一句話嗎?人倒黴起來,喝口水也會嗆死。出門就撞死,這個死法一般發誓的時候說吧?比如我要是騙了你,出門我撞死!"
"......"
女孩子們噘起嘴。
我合上課本,微笑著起身,擺擺手:"回家睡覺囉!"
"肖榭,一天睡十二個小時,你睡得著嗎?"
"當然。"我把手插到褲兜裏。
這一幕挺無聊的是吧?唉,我就是這樣無聊的人,而且我享受這種無聊,無聊的生活才是最安逸的,安逸的生活至少保證我還活著,沒斷根胳膊缺條腿兒。
其實我不但無聊,還很懶惰,所以我除了說無聊的話逗人生氣或者大笑之外,基本很少做事。我從來不做飯和洗碗,一切由白小花替我雇的鍾點工代勞;襪子每次買30雙,每天輪換著穿,然後在月底扔給白小花洗;被子也當然是不疊的--既然晚上還要張開,又是疊又是張,不是很煩嗎?
白小花總感歎:"肖榭你這麼懶,萬一哪天我兩腿一蹬去見上帝,你一個人可要怎麼活?我可不擔心。白小花這種隻會推別人上前砍殺自己站在後麵扇扇子涼快的驅魔人高級長官有死的可能嗎!?我也從不以自己的懶惰為恥。過分勤勞是對生命的浪費,我寧願用這個時間躺在太陽底下睡上一覺,或者捧著下巴發會兒呆。這兩樣都是我喜歡的事,其中最喜歡的是發呆。因為每當這個時候,就會有很多目光落在我身上,她們的聲音很小,但我每句話都能聽到:"好帥啊......""這麼憂鬱的樣子,不知道會讓人心疼嗎?""如果我是他女朋友,一定不會讓他這麼難過......"
切,誰憂鬱了?我明明是在發呆。
不過,這些話雖然荒謬,卻令我愉快,沒錯,我喜歡被人戀慕的感覺。
但有時候,被人戀慕也會帶給我困擾。
就拿今天來說,上完無聊的文藝批評課,我回租的房子睡覺,竟然被同性戀劫色。要是我從大街上走當然遇不到這種事,可蘇州的房價實在太貴了,我好不容易租到一間小房子,和學校隔了一座公園,為了少走路不花錢,隻好每天跳牆進出公園,穿過一段種滿楓樹的山坡,去學校上課,或者回家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