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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大年三十的晚上,我跟往年一樣,穿著短袖短褲,窩在三十攝氏度的房間裏打網遊,客廳裏開著的電視機在放春節聯歡晚會。我記得在我小時候,這一天總是跟他們在一塊看春晚,要不就是在外婆家,家裏人拚兩桌麻將,電視開的轟轟響,小孩們自己管自己玩。後來外婆過世了,外公喜靜,每年吃完年夜飯到差不多時間,大家就各自回自己家裏,慢慢地,我也不再跟父母坐在一起看春晚了,我甚至都不大跟他們在一起看電視。

放在電腦邊上的手機屏幕亮了亮,我拿過來一看,是一條新短信,譚恬發來的,其實這時候打開看一看能花得了我多少時間,但我猜他應該也是和別人一樣,短信祝我新年快樂,就把手機重新擱在邊上,一雙眼睛又回到了顯示屏上。

過了十幾分鍾,我聽客廳裏的電話響了,不知道是爸爸還是媽媽接的電話,幾分鍾後媽媽從門外探頭進來,說:“林夢非,譚恬說他在我們家樓下,讓你下去一趟。”

我的朋友很多,譚恬的名字是她少數記得住的一個,自然是因為這個名字在我口中出現的機率要高一些。

我嘴裏說:“哦,知道了。”手上還沒要停的意思,反正譚恬跟我鐵的很,等這一會應該也沒什麼,況且平時他也不是沒等過。

我是那種做一件事就一頭栽進去的類型,比如我一段時間愛上一首歌,就會成天隻循環這一首,比如看一本小說,我會通宵達旦地看,第二天頂著黑眼圈,上課時候接著看,比如學習,平時要我學習那真是比登天還難,但隻要是考試的前兩天,我一定會全副精神一門心思啃書做習題,所以最後出來的成績都不太差。

譚恬常說我是典型的“三分鍾熱度”,他說我把所有的光和熱都在極短暫的時間裏釋放殆盡,到最後什麼也不留下。

我問,這樣不好嗎?他有點驚訝地看著我,說,當然不好了,太極端。我笑嘻嘻地攬著他的肩頭說,極端的東西通常都是美的,他看著我,說,可是我們都是普通人,是活生生的人,不像活在電影或者小說裏的人,他們的一生是濃縮在90分鍾電影或者幾百頁文字裏的,可我們不一樣,生活裏那些太極端的人常常不是瘋了就是死了。到最後我還是沒認同他,在十幾歲的年紀,誰會覺得自己是普通人,每個少年心目中的自己都是支配自我王國的神祇,也就他能平淡地說出:可我們都是普通人。

媽媽在客廳又催了一聲,有點埋怨我這麼冷的天怎麼好意思讓朋友在外邊等,我往身上套了件羽絨服,又隨手拿了牛仔褲穿上,媽媽在我身後叫,讓我帶譚恬上家裏坐坐。

我關上房門,一旦行動起來,我倒是挺快,跳著下了樓梯,遠遠見著路燈下的譚恬,小跑著過去。

“真冷啊。”我把手塞在上衣口袋裏,走到他身前三步的地方。

他倒穿得嚴嚴實實,也跟著我說了句:“是冷。”

不知道是昏黃的路燈的關係造成了我的錯覺,我覺得他的臉色不太對。

他說:“對了,你看到我的短信了嗎?”

“嗯?”我自然而然地掏出手機,一邊翻看一邊說:“收是收到了,還沒看,不是祝我新年快樂麼。”一邊說,一邊已經打開那條信息,不是祝福,隻有簡單的幾個字:我在你們家樓下,下來。

“啊,抱歉抱歉。”我幾乎是立刻雙手合掌,有些歉然:“你在這裏站了很久了嗎,要凍壞了。”

沒想到他又不鹹不淡地回了句:“是冷。”

我一愣,心想他怎麼突然陰陽怪氣起來,隻是這事我理虧,也就由得他去了,但也沒有必要賠笑了,其實我這人一向挺隨和的,但就是吃軟不吃硬,不愛看人臉色,要是不熟悉的人,我對他有些意見可能還不上臉,但就我跟這家夥的關係,也就沒必要造作了。

兩個人一時都不講話,半晌他悶悶地說:“林夢非,是不是你的手機派的用場,永遠都是你有事找我,我如果有事找你,就永遠找不著。”

我想說,哪有這種事,可再一想,他也不是完全瞎說,平時我跟朋友出去玩,一般他打我手機,我都是不接的,基本是事後發個短信過去告訴他我剛才在哪,他要是問了,我才說和誰在一塊。我跟他說了好幾次,我不喜歡別人總問我在幹什麼,我和誰在一塊,他回答得特有理,我並不是變態,整天想跟蹤你的行程,我隻是想叫你知道,我關心你這個人。

見我不說話,譚恬歎了口氣,繼而說了一句我發誓不會從他嘴裏說出來的話:“我們結束吧。”

我有些發怔,跟著問了句:“你說什麼?”

他不看我,臉上的表情倒像是比我還難受,“我的意思是,分手吧,夢非。”

夢非。

這是我們兩個人在一塊時,他對我的專稱,老爹老媽愛連名帶姓的叫我,朋友們喜歡叫我阿非,但是沒人叫我夢非,除非他們想跟我開玩笑,看我生氣。我活到今天,最大的怨念就是我媽給我取了個比女人還女人的名字,她還理所當然地說,當初就以為是個女孩。於是我把自己詭異的性向一並怪到我媽頭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