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流浪漢的書(1 / 2)

我叫石頭,男,今年二十一歲。

我之所以介紹我自己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經曆了一次死亡,幸運的是我又活過來了。

不知道我昏迷了多久,也不知道我為什麼還沒有死,反正當我渾身裹滿紗布迷迷糊糊醒過來的時候,發現這世界還是我熟悉的那個世界。

隻是我現在處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裏,並且旁邊還坐著一個不算太熟悉的人。

我現在不知道是躺在哪家醫院的病床上,而身邊坐著的則是那名費電酒吧門口的流浪漢。

不知道是不是醫院強行規定進來的時候必須要穿戴整齊,我破天荒的看見了流浪漢大叔今天居然穿上了褲子,而且還換上了一身還算幹淨的衣服,雖然看上去還是有些邋遢不堪,但是卻比以前好上了許多。

最讓人感覺到不可思議的是那名流浪漢居然在認真的看書,我仔細一看,這家夥居然看的是《哈姆雷特》。

這他媽的也太高大上了吧!老子從小到大唯一認真閱讀的文字書就隻有《故事會》,這流浪漢的逼格簡直甩我幾條街啊!

“看什麼看!很稀奇嗎?我告訴你我年輕的時候也算是個高材生!”流浪漢估計是發現了清醒了過來,有些不悅的說道,說話的時候目光依然沒有從書上離開好像看的很認真一般。

高材生?你他媽的在逗我呢?高材生會去當流浪漢?而且還他媽隨時不穿褲子?

但是我也沒有說破,畢竟男人吹點牛皮總是正常的,我他媽雖然隻有一米六八但是我一直對外宣稱我有一米七呢!

“我為什麼在醫院?”---

流浪漢合上了手中的書,一副好像對我很無語的樣子“你問我?你那天差點被砍死了你不知道啊?”

“我---我當然知道!”

“那你還問個毛線!”

“---”

“我的意思是,你怎麼把我送到醫院來了!”

“你都要死了,我不給你送到醫院我給你送哪裏去?總不能直接給你送到火葬場吧?”

流浪漢的話讓我有些蛋疼,這家夥顯然根本就沒有聽懂我話裏的意思,於是我又說道:“我的意思是!那天晚上我昏迷了之後發生了什麼,你又是怎麼救的我!”

“嗨!合著說了半天你是這個意思啊!”

流浪漢想起當日的事情臉上多出了一絲的佩服“你那天晚上被圍著砍的時候,我在外麵看的是一清二楚,六個人圍著你又是鋼管又是砍刀的向你身上招呼,你還愣是沒有哼哼一句,這一點我還挺佩服你,難道你就不疼嗎?”

開什麼玩笑怎麼可能不疼,隻不過老子疼的當時直接昏過去了,還哼個毛線啊!

“那我為什麼沒死呢?”

“提起這個,我覺得你小子命真夠硬的,被那幾個家夥連續圍打了好幾分鍾,全身上下一片的血肉模糊,別說那群混子,就連我他媽都以為你死了,幾個砍你的人走了之後,我覺得你在躺在哪裏太惡心了,本來是想給你拖到其他地方別讓我沾上了晦氣!結果發現你小子居然還有脈搏!就想著給你送醫院,那個時候你還醒了一次,你不記得了嗎?”

“給你送到醫院後,本來以為你這樣子死定了,手術完之後醫生都說你估計是沒戲了,結果你小子愣是挺過來了,在床上躺了半個月不僅沒死,身上的傷還好多了,醫生說你活下來簡直是個奇跡。”

聽到流浪漢的話我心中倒是有了一些印象了,心中又有些疑惑起來,因為我知道現在的醫院是什麼尿性,你若是不交錢他們是不會讓你白住的。

上一次王雪梅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按照流浪漢的話我已經在醫院躺了很久了,那這麼說來住院費應該是交了,而交住院費的應該就是這流浪漢大叔。

這就有些奇怪了,他一個流浪漢哪裏來的錢給我交住院費啊!

“可是---”

“你肯定是想問我是怎麼交的費用吧?”

流浪漢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想法,笑嗬嗬的伸出了他那雙像是挖了煤之後的黑手,五根手指在我眼前動了動。

戒指---

他手上的戒指沒了,我清楚的記得上一次他手上帶滿了戒指,但是現在他手上一個戒指也沒有了。

“看見了吧!我把我手裏這些在別人身上搜刮來的戒指全都拿去賣了!”流浪漢說話的時候一臉的無所謂。

但是我心中卻是感動萬分,我根本沒有想過一個平時連褲子都不穿邋遢的流浪漢會出手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