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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黎海唐 ...
“今天加班,晚上不用等。”
“哦。”
“有空去趟幹洗店。”
“衣服不是拿回來了麼?”
“店員弄錯了。”
“哦。弄錯的放哪了?”
“衣櫥第二格,藍色紙袋。”
“哦。知道了。”
“……你在幹嘛?”
“哦。……啊?”我有點費力地把自己從幹巴巴的對話裏抽離出來,看了看他,又看看了自己的手。大清早時間最緊張的時候,離我上班時間隻剩下四十分鍾,我卻一|絲不掛地坐在床邊盯著自己的手,並且保持這個動作整整十分鍾。
“沒啥,指甲長了。”
孟小園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麼,在抽屜裏翻了翻,砸過來一把指甲刀,然後繼續他作為一個上班族清晨的匆忙。我默默從床頭的紙巾盒裏抽出一張紙,墊在腿上哢嚓哢嚓地剪起了指甲,屁股底下的被子還帶著兩個人的體溫,心裏卻有點涼。
孟小園在房裏忙碌了一圈,回到臥室裏已經穿戴整齊精神奕奕。公文包,車鑰匙,錢夾……他檢查好每一樣必需的物品,目光才終於放回到我身上。我感覺到他的注視——他現在一定皺起了眉頭——卻不抬頭繼續剪指甲。孟小園最終什麼也沒說,走向玄關:“走了。”
“沒忘什麼?”
“嗯,沒有。”他又檢查了一遍,“文件,錢夾,車鑰匙,手機……沒了吧。”
我磨了磨光禿禿的指甲,抬頭看他:“確定?”
“嗯。bye。小心遲到。”
我張了張嘴,一瞬間忽然很想拽住他想提醒你忘了早上出門前的吻,已經忘了多久連我都記不得了。然而什麼都還沒說出口,孟小園已經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又低頭看了看自己光禿禿的手。我曾經彈過很多年的吉他,留了很多年的指甲,當初熱戀的時候,孟小園對我的手有種異樣的著迷,我一直懷疑他是個手控。每次做|愛,他都會不斷舔吻我的手和指甲,幫他□甚至比□還要讓他興奮。開始同居以後,有段時間他最大的愛好就是每天下班以後替我修指甲,當然修著修著,通常就修到床上去了。
不過他上次舔我的手是什麼時候?他上次要我給他□是什麼時候?他上次幫我修指甲是什麼時候?我們在一起已經七年了。七年是一段太久的時光,以至於我已記不起太多事情。我所能回憶起的隻有幹巴巴的對話,日常的瑣事,還有例行公事的活塞運動。孟小園是個手控?可是我不彈吉他不留指甲已經兩年了,他卻從來沒有留意。
而我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留意,他到底留不留意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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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果然是遲到了。本來想偷偷溜進辦公室,結果好死不死被護士長李姐逮到,過往的同事和小護士紛紛以瞻仰革命烈士遺容的肅穆表情看著我從我身邊經過。隻要在四院幹過幾天的都知道,院裏誰都能招惹,就隻有李姐得繞著走。別說我隻是個副主任醫師,就算我現在升了院長,我都不敢跟李姐嗆一句聲。倒不是李姐有多硬的後台,但是任誰麵對這麼一個在醫院做了二十年,知道上上下下所有八卦,徒手能把跑出來的病人按上床的大媽,誰也得先矮三分氣勢。在走廊裏挨了整整二十分鍾的批評教育,轉頭還沒走兩步又踢翻腳邊一個汙水桶,褲子濕了半條。好不容易換完褲子穿上白大褂看看表也該去坐門診了,結果第一個病人就讓我頭痛欲死。明明很健康一小姑娘,在學校被欺負不想去學校,反倒被她媽帶來精神科,問小姑娘的每個問題她媽都要搶著回答,我暴躁得險些要求她媽去掛號了。
沒錯,我是個精神科醫生。這個城市最常見的一句罵人的話“你從四院放出來的吧”,說的就是我工作的醫院。剛工作那會兒最喜歡坐門診最討厭下病房,因為病房裏有些家夥你永遠猜不到他們下一秒會做什麼。當年下病房受過幾次傷,還為這個跟孟小園大鬧過一次,險些分手,不過再怎麼鬧心裏也還是有點甜的,這至少說明他在乎我。可是現在摸熟了病房裏那群家夥,我反而不太喜歡坐門診,幾乎天天往病房跑,孟小園卻也早已不問我的工作了。
好容易送走那對母女,我喝了口茶,門又響了。我隻能打起精神挺直腰杆:“請進。”
“小唐是我。”我營業用微笑掛在臉上沒滿五秒,就被那個擠進門來身高得有一米九高大魁梧的男人瞬間弄走了。
老天,我今天到底哪得罪你了……我一看到這人的臉就不由得扶額趴倒在桌上。這廝叫常辭,是我哥們,鐵的能穿一條褲子那種,從小學玩到高中,大學同校不同專業,工作了還在一個城市。我在遇到孟小園之前,無論是腦袋還是下半身都沒什麼節操,是個帥哥就喜歡是個男人就能上,惟獨常辭,我是真的沒對他產生過半點欲念的。隻是這廝長著一副猛男像,做的卻全是脫線的事情,畢業後行情不好找不到工作,居然跑去做同誌情趣用品經銷商,生意倒是做的風生水起,隻是自從幹這行以後不斷被同性戀騷擾,隻好不停地來騷擾我找我做心理谘詢,嚴重時幾度要求住進我們院,搞得孟小園給他起了外號叫做“寧折不彎真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