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段(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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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宸躺在床上,用手機在網上漫無目的的瞎逛。不是沒有電腦,是他懶得動,大概這學期被慣壞了,如今突然身邊冷清下來,幹什麼都提不起興致。旭宸玩著自己手裏的新手機,前些天托人從N國郵寄回來的,國內沒有的型號。黑色的金屬殼泛著若隱若現金光暗紋,光滑、深沉、陽剛十足,在一片追求輕巧的潮流中,這種設計難得沒有‘娘娘腔’的味道——評價出自陸東之口。

上個學期他們旅遊遇險,手機都泡水報廢後,旭宸就拿了這個閑置在家的手機用,誰料東哥一看就非常喜歡,可惜,他們跑了遍D市的手機店也沒找到同樣型號的,最後還是賣手機的人一句話打消了他們的念頭,[這個型號在國內根本就沒發行!]

然後某天,東哥拉著他到了某手機專櫃,指著一款旭宸一直在勸他買的某個型號的機子,“旭,你覺得這款JQ18很不錯,是吧!”

旭宸斜眼瞥他,“這回下定決心了?不哭著喊著非得要我托人從N國給你買了?”

“別管那些,就先說這手機,你喜不喜歡吧?”

旭宸無奈,“是你買手機,我喜不喜歡幹什麼?不過,我說東少爺,這JQ18真的已經很好了,你就死了那份心吧,別指望能買到我的這個……”

東哥從背後拿出一個盒子晃了晃,笑得一臉燦爛,“呶,JQ18,我已經買了!”

“你買了就買了吧,幹嘛笑得這麼諂媚?我後脊梁發冷……”

“送你!”東哥伸手向前一遞。

旭宸斜後一躲,“幹嘛?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我給你這個新的,然後你把你那個手機給我……”

“少來!”

“跟我換吧,旭,跟我換,跟我換,跟我換……”

“閉嘴!”旭宸一腳飛過去。

“嗷——”

……

最後,當然,還是東哥贏了。

旭宸用胳膊擋住眼,他不想讓自己去深究東哥麵對劫匪為什麼死活不放開手機,再好的東西,也不過是東西而已。就好像對自己任性霸道的包容,總是沒有理由沒有微詞……隻是有些事情他阻止自己去想,怕一旦想了,就收不住了,而那個他甚至還未知的‘收不住’,讓他有些膽怯。因為量變到質變總要有個過程的,隻要不投入那麼多,待失去的時候就不會苦……

……

季爸爸,輕手輕腳地從旭宸的房間門口離開,跑到書房裏跟自個的老婆商議,“兒子越來越反常了,沒躺在床上發呆,我剛剛經過他門口的時候,看到他把麥樂的相片翻出來看了,好幾年了吧,這可是頭一回,不過他倒是沒哭,你說這是什麼症兆?”

“麥樂都走了三年了,再說宸宸都是上大學的人了,就算再傷心他還會哭?”季媽媽放下手裏的東西,也有點擔心。他們可是記憶猶新,當初麥樂走的時候,旭宸連哭了兩個禮拜,甚至都沒去上學……

對這件事,季媽媽一直都覺得有些虧欠,她和旭宸的爸爸年輕的時候東奔西走,一年的工夫裏倒有大半時間都不在家。因為怕旭宸覺得孤單,她就在旭宸生日那天抱回來一隻巴吉度,取名叫麥樂,那時候旭宸三歲,麥樂三個月,它成了他最親密的朋友、他所有生活的經曆者,他們倆這麼多年形影不離的,直到旭宸上了高三,直到麥樂壽終正寢,活到了十五歲。

對於一隻狗來說,這已經算是高壽了,可對於人來說,當然,這才是生命應該開始絢爛的時候,旭宸年少傷心,他們能理解;他多少年一字不提麥樂,收起了它所有的照片和用具,他們也理解;他從那之後,再也沒有養寵物的心思,他們更是理解,但如今,他這個反應,突如其來,不明不白的,讓他們摸不到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