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我的回答,她提出了最後一個問題:“三本書都以第一人稱——‘我’作為主人公,‘我’幹了很多猥瑣齷齪的事兒,比如說用屎和奶油做蛋糕,用女友的經血做毛血旺等等,請問書裏麵的故事都是真事麼?”
我說:“有真也有假,大夥看了開心就行,其實我幹的很多事兒比裏麵寫得還驚悚、還惡心。”
……
峰會錄製了兩個多小時,結束後主辦方很貼心地安排了一個小型的簽售會,很多熱情的讀者抱著一摞摞的書讓我們簽名,其中三分之一的人湧到我麵前。許其邦暗示我必須滿足每個讀者的要求。我就蹲在地上一本一本地簽名,簽了十幾本胳膊就酸了,心中暗暗不爽:“我這老鄉當初幹嘛不取個簡短的筆名!像是三毛,古龍、小四,筆畫少,簽名也省事兒!”但當我看到身邊一個也蹲在地上給讀者簽名的作家時,忽然欣慰了:“艸,這哥們筆名叫‘強嘴的鑫鑫’,筆畫比我多好幾倍,哈哈。累死你丫的!”
也有讀者拉著我求合影,我也一一滿足。我打小就喜歡照相,看見別人拍外景婚紗照的時候都會“不經意地”闖入鏡頭,幻想著自己青蔥的身影能給他們帶來美好的留念。二十多年來,我拍了數以千計的照片,其中一幅還被廣泛刊登在日本主流媒體上。那是在我讀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有一個日本老兵訪問團乘坐兩輛大巴專程造訪北崗縣。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他們駐守在北崗縣,撤離的時候太匆忙,沒能把老婆孩子帶走。為了生存,日本女人改嫁給了中國農民,孩子都從了繼父姓,取了中國名字。改革開放後,大部分日本女人和孩子陸陸續續返回日本,但也有一些沒有音信,老兵們就組織了這個訪問團故地重遊,尋找當年流散在中國的日本人。
在一無所獲即將離開北崗縣的時候,他們看到了我,就請我站在一座殘毀的日軍碉堡前照張相,並且要我穿上破舊的衣服。我嚴詞拒絕:“你們照完就走了,我看不到照片,不就白照了?!”
他們說:“照片能上報紙,過幾天給你寄過來。”還送我很多糖果,我勉強同意了。後來他們果真給村委會寄來了幾張報紙,上麵有我的照片,懂日文的人說照片下麵的文字介紹是“日本遺孤在中國”,可能因為我扁平的麵孔配上閃亮的禿頭頂很像當年的日本遺孤。所以才找我拍照片。尼瑪,原來日媒也造假啊,早知道這樣,我才不配合他們呢,給多少糖也不照!
我的照片旁邊還有水生奶奶的照片,她穿著破舊的衣服站在自家小土房前,標題是“當年的慰安婦”。水生一家開始還為家族中有人登上外媒倍感榮耀,四處宣揚,唯恐天下有人不知,但當了解“慰安婦”的含義後立馬氣炸了,找村長理論,要村長聯係外交部召見日本大使抗議。最後以村裏妥協,免了他們家當年農業稅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