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死一生(2 / 2)

蔡文燁夫婦和王守道一商議,把日子就定在了三天後的六月初九,那時候的婚姻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當小輩兒的,對自己的婚姻很難決定。

據我奶奶說,蔡清君對我高祖父印象比較不錯,我高祖父就別說了,可以說他們也算是兩情相悅。

成親的地方就在蔡府,王守道說,在蔡府成親一來是給蔡府衝晦氣,二來是給蔡小姐辟謠。其實,是王守道沒能力置辦宴席,蔡家有錢有勢,親戚朋友也多,置辦的差了,很可能被他們瞧不起,置辦的好了,一頓宴席下來,就得把他們師傅倆整到光腚的地步。

婚事辦的十分隆重,蔡家在當地有頭有臉,前來賀喜的人不計其數,蔡文燁更是拿出一千兩黃金給蔡清君做了嫁妝。

一千兩黃金是個什麼概念呢,各位可以算一算,一千兩也就是一百斤黃金,一斤等於五百克,現在市麵黃金價格一克三百多人民幣。(很多朋友說,清朝的計量單位,一斤等於十六兩,不管等於多少吧,反正挺多的。)

這些黃金直到我爺爺這輩都沒用完,我們家的傳統就是勤儉節約,很少大手大腳花錢,雖然被我太爺揮霍掉不少,但是還有一點點存貨,隻不過,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們家被扣了個大地主的帽子,我奶奶被打成了“牛鬼蛇神”,整天被村裏人拉著批鬥遊街,也正是因為這樣,這些東西我奶奶就沒敢傳給我父親,我父親呢,當時也挺雞血沸騰的,覺得它就是牛鬼蛇神,愣是不學。

在沒土改之前,我奶奶找人蓋了一座新房,把那些黃金全都砌到了牆裏,土改的時候,那座砌著黃金的房子,被分給了別的人家,在我十來歲的時候,那家人翻蓋房子,把黃金從牆裏挖了出來,不過那時候,它們已經不屬於我們家了。他們挖出黃金以後,我們家找他們家協商過,但是他們家一分錢都沒分給我們家。

分了我們家房子的那戶人家,四個女兒一個兒子,兒子最小。我和他們家的三女兒同歲,還是小學到初中的同學,他們家拿著黃金過了一段好日子,不過沒過幾年,也就在我十五六時,他們家的小兒子莫名其妙自殺了,死的極慘,晚上喝了點酒跑到鐵路上,跟火車碰了頭,被火車頭的某個部位掛住,一直把他的身子拖的隻剩下兩條腿和一個空胸腔,腦袋沒了,肚子裏的東西也沒了,最後火車停下,司機下車把他那空身子拽了下來。到了後半夜,也不知道從哪兒來了一群野狗,把他那身子又給分吃了,他們家裏人好不容易從狗嘴裏搶過幾塊肉,就那麼埋了。

我們家還有一塊匾額,也是在土改的時候被別人家分了去,被他們做成了兩塊切菜的砧板,我們這裏叫案板,結果呢,他們家裏的兩個兒子沒過幾年,全瘋了。

這些說明什麼呢,說明有些時候,不是你的東西,你拿了,就會遭報應。

言歸正傳。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成親以後,在蔡府住了大概有兩個月左右,之後,我高祖父帶著王守道和我高祖母返回了三王莊。

因為之前的屋子太小住著不方便,我高祖父拿出些黃金蓋了座像樣的大房子。

這個時候呢,王守道似乎一下子老了很多,幾乎已經不能下地,整天躺在床上念叨著抱徒孫,整天催促著我高祖父。

1866年,清同治五年,丙寅年。我高祖父三十九歲,王守道一百零七歲,我高祖母蔡清君二十一歲。

這年,我高祖母有了身孕。王守道得知以後很高興,破例下床讓我高祖父扶著他,在村外轉了一圈。

原來,王守道是在給他自己找墳地,墳地找好以後,讓我高祖父記下地方,然後,他就躺在床上硬撐著一口氣等著徒孫的降世。

1867年春,清同治六年,丁卯年,二月初七,我太爺降生,原本應該是件高興的事,但是王守道卻在前一天晚上咽了氣,也就是二月初六的夜裏,享年一百零八歲,雖然活了這麼大歲數,他卻沒能熬到和徒孫見麵那一刻,臨咽氣時,還叨念著抱孫子。

王守道,別稱王三更、王半仙,給人驅邪逐鬼一輩子,名傳黃河兩岸,到頭來他自己卻抱憾而終,仔細想想挺心酸的,這或許是他生平最大的憾事,永遠挽不回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