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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六月,某個風和日麗的午後,X市考古研究所所長夏艮在古玩市場裏遛彎,正和一個小商販神侃的時候,目光被小攤上的拓本吸引了。
小販正和他聊得熱火朝天突然見他不說話了,順著他的目光看去,臉上浮現出典型的奸商笑,“呦,大哥,好眼光,這可是宋拓,您要是喜歡,咱們商量商量價錢……”
夏艮翻了翻眼睛,懶得搭理沒文化的小販,一張破紙也敢說是宋拓,胡謅也得先看看書科普一下啊,夏艮感慨著,現在的人啊,太沒有專業素質了,懶得都快出花了。
“五塊錢。”
“啊?”小販沒反應過來,夏艮伸出手在他麵前晃了一下。
“我說大哥,我印刷費都不隻五塊……”話還沒說完,夏艮扔下五塊錢就夾著那張紙走了。
“得,今兒算我倒黴,大哥,您下回可別來我這了!”小販招呼著,直嚷自己今天晦氣。
夏艮小心翼翼的把那張紙揣進兜裏,*
“啊?”我愣了一下,合著您這真是沒事閑的帶我爬山鍛煉身體啊!
“不過就算隻有百分之三十的機會我也不想放棄,畢竟我們對金墓的研究太少了……”老頭感慨著。
那種對古老文明的不懈的追尋的熱情,是隻有作為一個考古人才能體會的,我為老頭的這種精神所折服,所有的抱怨也隨著煙消雲散了。
二、神道
話雖然這麼說,我也被老頭弄得熱血澎湃的,但是做起來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不是不想走,是真的走不動了,就繼續坐在那捶腿,老頭終於等的不耐煩了,為了避免他再和我嘮叨,我隻能戀戀不舍的離開我剛坐舒服的“沙發”,雖然這附近草叢裏生物還是挺多的,不過比起走路我還是喜歡和那些蚊蟲聊天,這年頭不是流行一句話嘛,“做人要做懶羊羊”,雖然我還不能完全領悟懶羊羊大人的全部精髓,但自認也是八九不離十了。
其實老頭這麼剝削我也是情有可原的,你看同樣是走了一上午的路,他已經大汗淋漓,衣服濕了一大片了,可是我還是一點汗也沒出,他大概因此判斷我不累,實際上我的腿都在打顫了,雖然我平時練跆拳道,體格也還算可以,可你要是背著二十來公斤的東西連續走上幾十公裏還能不喘不累,我一定把你當神一樣供起來膜拜。
我不出汗那是有原因的,說起這個我必須得講一個美麗的故事。這要追溯到十八年前,我四歲的時候,有一天,家裏麵來了一個叔叔,他姓林,長的什麼樣我記不太清楚了,反正他也是無關緊要的人。他身邊跟著一個很漂亮的小姑娘,林叔叔說她叫遙遙,我和那個小姑娘玩的很愉快,一直到她離開。
我記得在某個天很藍,陽光很溫和的下午,我帶著她去小區的公園裏玩,她在草坪上睡著了,我還偷偷地親過她,咳咳,有點少兒不宜,這頁掀過去,當我沒說過。
她醒了之後,剛好公園裏來了一個賣糖的,賣的就是那種一團團白花花的看著很有食欲的棉花糖,我很大方的用我攢了好幾個星期的私房錢買了兩個,一個給了她,另一個準備自己吃。
我小時候,小區裏有那麼幾個孩子王,仗著自己的“身高”和“體重”總是欺負其他小朋友。我剛買完糖,他們就過來要,我本來想拉著遙遙逃跑的,可是她就用她那雙水靈靈的大眼睛看著我一動也不動,於是我身體裏潛藏的英雄氣被激發了,我把糖往遙遙手裏一塞,就和那幾個大塊頭打了起來。
我那會兒個頭也不高,而且也沒學跆拳道,隻能和那幾個人肉搏,結果就是我和那幾個人都變成了大花貓,遙遙小朋友不但把她自己的那個棉花糖吃掉了,還把我的那份也吃得幹幹淨淨,然後拍了拍手,說了句:“我吃完了,咱們回家吧。”說完扭頭就走了,留下我和那幾個大塊頭麵麵相覷,最後灰溜溜的從地上爬了起來。
我也顧不得渾身的疼,追上遙遙,美滋滋的拉著她的小手就往家走,她沒嫌棄我那髒手我還是挺慶幸的。
“遙遙,等我長大了一定娶你!”我一直沒忘我說這句話的時候有多認真,而她也沒反駁,所以我認為她是默認了。所以說我現在還單身和她也不是沒有關係的,雖然她和她爸隻在我家住了一個月,好像是因為她爸和我爸吵了一架,她爸一氣之下就領著她走了。那之後我就再也沒見過她了,也和她沒有任何的聯係,我很想知道她現在過的怎麼樣了。
她臨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