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段(1 / 1)

實上,當時我正在想著當時連名字都還沒有的夙沙沉璧和餘啟森,七年之癢,分手,渣攻賤受,當時我想的是一對人走過那麼多年,然後分手。我是信奉如果不相愛了就分手的,那麼餘啟森認為自己不愛夙沙沉璧而愛那個男孩子的時候,他提出分手到底是不是對的?那夙沙沉璧這樣依然愛著的人多絕望,一般小說裏通常這種受是生活能手,從而導致攻在生活中就每每回想起受,然後吃回頭草,但是我轉念一想,如果他另外愛上的那個男孩也是洗衣做飯燒菜樣樣能行,更添加一種質樸的惹人憐愛的氣質,那略有些木訥生硬的受是不是從此就被拋諸腦後了?【不過我後來是沒有設定成這樣】如此種種念頭在我腦海中閃現來打發無聊的車上時間,卻被同桌一語驚醒。然後我和她說了,她說這不是很常見,很多小說的套路,一下就熄了我的火。但是後來回到家中累的半死後還是忍不住寫下了分手的那段。

後來我從純粹地看虐文【也有一些平淡的】到了偶爾看一些治愈係的,然後看了很多顏涼雨的文,我就把它拿出來,把分手那些地方又改了,攻沒那麼渣了,受沒那麼慘了。然後後來又看了一些文,時不時就把這個拿出來,看看修修,導致風格一直變啊變的。等到後來,我想寫下去的時候,我突然不希望把夙沙沉璧寫成一個渣攻賤受中的那種弱受,感情失意,人際薄弱,但是我希望他事業有成,重情重義。雖然事實上是我大愛強受的癖好發作了,然而寫著寫著就不受我自己控製了,夙沙沉璧被我的矛盾一下偏左一下偏右。有一段時間,我一直覺得我寫了個平胸受,十分挫敗。

這個故事和原先設定的變化很多,因為本人寫著寫著就會忘記設定,比如齊冉宇的家世,比如情節的發展。很多事情其實都不受我自己控製了,本以為寫個七萬左右的就完了,沒想到= =...這個故事最初的構想就是一根等待吃回頭草的馬的小草,接著變成作者不停地猶疑是餘啟森好還是齊冉宇好,在最後在作者不自覺的情況下,原本的炮灰攻就名正言順了。可是就這麼著?不行,於是就演了最後那麼一出戲。雖然最初設定的並不是誤會,但是世事難料,作者也無法控製自己的大腦和手指。

原本是以第一人稱寫的,隻是覺得太累改成第三人稱,後來又將夙沙的名字由原來的夙沙空夢改為了夙沙沉璧。

原先的空夢二字,取義為李後主詞中一句“往事已成空,還如一夢中”來意喻本人開始對夙沙的設定。後覺這個名字過於女氣,就改名為夙沙沉璧,卻也沒好過多少,不過從名字意思來講,是取義為靜影沉璧,比喻夙沙這個人的性格品質。我想更為契當,就未再改變。【即使似乎我的描述上沒有達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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