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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01]

Bone.S是夏白最喜歡的樂隊,主唱是一個叫十七的人。

十七的本名叫許世奇,十七是取諧音,不知道是誰第一個叫的,時間一長就變成統一稱呼了。

夏白第一次見到活生生的十七是在香港,他攢了半年錢去看演唱會,在敗家的時候撞見了演唱會的主角。

十七當時戴著超大的墨鏡,小臉擋住了四分之三,潮得像在逃犯似的,氣勢洶洶的一身黑衣黑褲,圍一條墨綠色的圍巾將剩下的四分之一臉也遮住了一半,旁邊還跟了目測身高一米九的保鏢,跟電影裏的黑社會一個樣。放在平常人眼裏不是有事就是有病,無論哪種都自然選擇繞道而行。

提著戰利品的夏白也不顧手上的大包小裹,一把拉住他驚呼雀躍,旁邊的保鏢眉頭一皺,他的亢奮立刻被降溫,像貓叫似的又喵了兩聲。

周圍有人看他一眼,沒認出全副武裝的十七,又漠不關心的走開了。十七看麵前一張白白淨淨的臉,剛才還興奮得手舞足蹈,被人一瞪就立刻蔫了下去,眉毛一垂,又顯得有些可憐。他忍不住笑,心說這人的表情太有意思了,便招呼了一聲。

那邊夏白又瞅瞅黑著臉的保鏢,心想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要不抓緊肯定得遭天譴。在天譴與黑麵保鏢之間他猶豫掙紮了片刻,心一橫,氣一鼓,就跟十七說能不能合影啊?

十七一愣,麵前這小子在短短一分鍾內表情幾經變化,還以為有什麼千言萬語呢,半天就吐出這麼一句。他苦笑一聲,說行。

保鏢挺不樂意,十七是自己偷偷跑出來玩的,他找了大半天才逮住這祖宗。但又不想節外生枝,照張相不算什麼,照完趕快走人才是正道。

於是夏白從背包裏翻出相機,交給保鏢先生,自己跑到十七的旁邊。保鏢心合計這小子也太自覺了,悶悶的哼一聲,趕快照了交回去。夏白看看顯示屏上的照片,還挺滿意,自己嘿嘿的笑著點頭,跟保鏢說了謝謝,又對十七說了聲謝謝,撿起地上的袋子啊盒子啊亂七八糟的走了。

十七開始懷疑這小子是不是自己的歌迷,行為太怪異了吧。

第二天演唱會夏白站在沸騰的人海裏望台上的人,他距離主台有點遠,舞台上的人擱他眼睛裏就手指頭那麼大,基本除了個人形什麼也看不清,就憑著震耳欲聾的歌聲刺激耳膜。身邊的人又是唱又是跳,High的不得了,揮舞的手臂總是打到他的頭。他心想:得,這回去耳朵不聾腦袋也得腫,以後可不來演唱會了。

他看旁邊的人,這麼成千上萬的人,就隻有他昨天在茫茫人海中遇見了十七,還合了影,這麼一想這演唱會看得挺值,腦袋腫了也值。演唱會結束已經是深夜,他自己走著回到酒店,收拾了行李,淩晨的時候才睡覺,第二天下午的飛機,走的時候沒有任何留戀。

Bone.S在香港有三場演唱會,夏白看的是第一場,據說第三天的場安可超時,唱了很多老歌,被罰了很多錢。他撇撇嘴,也不覺失望,就當自己沒那福氣。他也不喜歡太熱鬧的場麵,他喜歡十七這麼多年也就去看這一場演唱會,還是心血來潮,不知抽[dòng]了哪根筋。

比之人與人的相遇,見十七實在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便宜的隻需要幾百塊錢買張門票,便能望得舞台上活蹦亂跳的男人。可越是這樣,他就越是不想去,並且會將距離拉得更遠。他把偶像跟生活看得很明白,十七就是天上的星,一閃一閃亮晶晶,但他不能天天都仰著脖子看星星,酸。

對於十七他更多是欣賞,一個男人,有夢想,有力量,有才華,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並且堅定不移。樂隊一共四個人,聽說曲子都是自己做自己唱,偶爾也給別人寫歌賺外快。他們的歌夏白都有,但沒有一首會唱,偶爾哼哼兩句,被人聽見了每次都被揶揄他五音不全就別毒害大眾了。至於偶像的私生活緋聞什麼,他不感興趣,懶得道聽途說。

他回家第二天就接到了嶽曉冉的催稿電話,他說自己的稿子上個月不就交了麼,嶽曉冉說你忘了你還有一篇小說在連載麼。夏白說作者取材休載一期不行麼,嶽曉冉說版麵都給你留出來了你休個屁。夏白一臉糟心翻了個身,說姐姐咱們文明點不行麼。

掛了電話翻翻電腦,稿子寫得差不多,再改改交上去吧。他抓一把頭發,窩在了電腦前。他不算是典型的宅男,就是戀家情結很嚴重——雖然是一個人住——但沒有什麼惡趣味。人懶,夏天出門嫌熱冬天出門怕冷,就賴在家裏上網聊天打遊戲寫稿子。好在他文學功底不差,出過幾本書,也算小有名氣。

給他編輯嶽曉冉已經算是撿個大便宜了,一來夏白寫文章保質保量,且從不脫稿,如果不是去趟香港這天的電話她也不用打,自然也就省了催稿的力氣。夏白曾經聽說有編輯追稿都是拿著刀的,拿不到稿子大家同歸於盡,就當是個笑話這麼一比起來嶽曉冉也夠幸福死了。二來夏白又是爛好人一個,有麻煩找他也不煩不惱,能幫忙就幫忙,幫不了也算盡仁義了。嶽曉冉那陣子失戀都找夏白來開導,他脾氣也好,怎麼打怎麼鬧都不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