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th Dakota的Prairie Rose Oglala保留地沒有南方人口中說的那麼荒蕪,事實上那裏可以稱得上風景壯闊。
離開了令人窒息的Alabama,他的本性——至少那時他認為這是他的本性——對男人的渴望又浮了出來,他想忘了在Birmingham的一切,忘了他對閻寶的所有感覺,回到從前那種毫無責任隻憑本能行事的日子。
那時他覺得這才是真正的自己。
他到了那裏的第二天就有人來找他,那是個俊朗矯健的年輕人,還根據印第安傳統留著長發,比他高了有半頭,幾乎看不出還沒到二十歲,那個人報了名字後很直接的問:
“你能幫我嗎?”
那是個很hot的年輕人,叫李嗣昭,他向來不會放過任何年輕HOT的男人,並且這個人讓他有一種奇怪的熟悉感。
“I’ll see.”
聽完了那個年輕人的講述他大概清楚了,那是一個傳統報複方式遇上了現代法律的故事,就像所有曆史書裏講的殖民者與原住民間的衝突:白人開了槍,然後印第安人還擊了,於是雙方都有人死了。
但現在的背景不是那些講述18世紀故事的西部小說,所以毫無疑問那會變成一樁謀殺指控。
“如果你去說出這些,那就是一級謀殺。”
對麵的年輕人皺了皺眉:“我知道,但我們沒有選擇,一年之前他們衝到這裏肆無忌憚的挑釁並殺死了我們的姐妹然後又大搖大擺走出了警察局,我們不能讓那些人以為這裏有在大篷車上對印第安人開槍合法的規定就代表我們會騎到馬背上給他們當靶子——”
他又歎了口氣:“而且本來在那裏的應該是我。”
李存審一直在打量他:“我懂你的意思……”
美國足夠大,而男人滿地都是,就是每天晚上換一個即使他能活到七十歲也不會有重複。
而對麵這個年輕人顯然也是上等,雖然瘦,但肌肉輪廓卻很漂亮,平窄而不單薄的腰;李存審的目光移到他的手上,他的腕骨很突出,從他修長卻指腹飽滿的手指上保守估計大概不下七寸。
他朝李嗣昭靠了靠,手搭在上了他一邊肩膀。
“我不是律師,不過……”
他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他舊病複發,他在cheating,他在勾引一個甚至不能在liquor store出示ID的straight男孩。(…Yeah,you R such a whole…but I love u this way…)
“有人說過你很HOT嗎?”
李嗣昭有點意外,卻沒有什麼明顯的抵觸,隻是回了頭揚起眉毛看他。
那麼好極了,如果這次得手他就不會回去了,至少一年內不會走了,於是閻寶就會結婚,不管跟誰,而他們的關係就會自然而然的結束。
也許下一次他真的會感染上HIV,然後他會死掉,他死掉的時候將會是一個人,他相信他母親上了天堂,那麼他死後也將仍是一個人。
“……你的意思是你想跟我睡?”
印第安人的直截了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不過這更好,免了不少事。
“事實上不……”他手滑到李嗣昭大腿內側靠上了他的背在他肩上輕輕捏著,又湊到他耳邊低聲說:“……我想讓你上我。.”(I want you to fuck me.)
“真的?你確定?”沒有製止他的行為,也沒有迎合,李嗣昭看著他態度很平和:“——我感覺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