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你,嚇著人家小姑娘了,快收斂收斂,怎麼好凶神惡煞的。你也別往心中去,這小子平時跟著我哥哥,甚少和女孩子說過話,難免粗枝大葉。”沈淵眼角含笑,安撫了女孩,轉而向昌平道:“待會我和緋月去,讓緋雲陪你等著,你們兩個說說話,或去附近走走,隻消打發時辰就好。”
衙役們直接被無視,一個個臉上掛不住,便要凶神惡煞起來,嚷嚷著誰都不許走,當街喧嘩,擾亂治安,按律法都應該帶回去關著。
“哦?那麼敢問大人,你說的律法是哪一本、哪一節、哪一條,何年由何人修編,又由何人校對。若說不出,我少不得要記住,下次同元大人一桌用飯,再好好向他討教。”
元治安官是一張好用的金字招牌,衙役訕訕,隻得放行。緋雲生怕有詐,說什麼也不肯留在外麵,昌平亦如是,堅持道莊主吩咐,讓他保護好表小姐,沒有開小差的道理。
沈淵拗不過,表麵點頭答應,悄悄和緋雲使了個眼色,主仆自有默契,等下要見觀鶯,緋雲會將昌平攔在外麵,不讓他聽到半點不該聽的。
桂花香味濃烈厚重,充斥著整個房間,觀鶯摘了紅絲巾,臉上不見半點病氣,胭脂飛霞爬滿雙頰。曾經也坐在一起吃茶談天,再想起恍如隔世,麵對麵才能察覺,觀鶯一條腿走路有些瘸,沈淵心中五味雜陳,很想問她遭遇了什麼,話到嘴邊又覺得無謂。
自己既然救不了她,何必揭人傷疤,惺惺作態呢。
“被債主打的,過年的時候江郎病了,老東西狠心,一文錢也不肯給,我們隻好借錢,哪成想是放印子的,實在還不上,他們找到家裏,看見我,讓我去過一夜,我怎麼肯!這不就被打了,也照樣被拖了去。”
觀鶯撇撇嘴,倒沒把花魁娘子當外人,前因後果都主動講了個幹淨。沈淵大駭,不是為子錢家心狠手辣,而是觀鶯神態輕蔑,好像被侮辱和被蚊子叮了沒什麼兩樣。
“你不難過麼?”沈淵忍不住道,“是你主動見我,想必不需要在我麵前遮掩。是不是因為你受辱,姓江的就忘恩負義,拋下你自己走了?你沒有活路,才隻能倚門賣笑?”
房間裏沒有幾樣值錢的陳設,寶瓶中插的是五色絨花,朵朵鮮豔小巧,栩栩如生,觀鶯隨手拔出一支,伸到花魁麵前,笑嘻嘻道:“你怎麼這麼壞,在你眼裏,我就隻配被丟下。這茶館是江郎開的……我彈琴唱曲,也是他求我的,喜歡嗎?喜歡就拿去,反正我也沒別的好玩意兒送你。”
挑出來的是一朵粉色牡丹,被觀鶯手指上的鮮豔蔻丹壓下三分豔麗。接過來的時候,沈淵頭腦中幾乎是空白的,懷疑自己在做夢,還放在鼻尖試了試絨花是否有香氣。
觀鶯見狀,笑得合不攏嘴,叫了一聲好姐姐,問花魁是不是傻了。
“其實傻的是我,對吧?姐姐,我知道,可是我回不了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