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著重重疑慮回了房,觀鶯坐在菱花鏡前,伸出纖長的手指,輕輕按上自己保養得宜的肌膚。她指尖染著通紅的蔻丹,每一股指甲都拿小銀銼子一點一點地精心打磨過,圓潤修長,宛若弦月。
這樣的指甲滑過臉頰,是一點都不會疼的,反而有玉石一般溫和的觸感。觀鶯著意勾勒著自己臉頰的輪廓,視線從鏡子裏一寸寸掃過,仔細端詳著自己的五官容貌,直到確認了自己是美的,並不比那花魁差,甚至比之更加氣色紅潤,容光煥發。
她滿意地朝著鏡子中的自己抿唇一笑,拋了個媚眼,眼波一晃,兩腮立刻浮了層淺淺的紅暈,搭著紅蓮瓣樣的指甲,迷離魅惑,嫣然無方。
“肮髒,下賤……伺候人的?真是不知餓漢饑……”觀鶯口中喃喃著,目光逐漸變得恍惚。
她原本也不叫這個名字,也是正經人家的女兒……她爹是個破落秀才,偏偏還要納妾,從煙花巷裏贖出了她娘,帶回家生下了她,又嫌是個女兒,不愛搭理這對母女,任她們在家中受盡欺淩,過得連奴婢都不如,最後被彪悍的大老婆趕出來,流落街頭。
寒冬臘月,母女兩個流離失所,又沒有金銀細軟傍身,整日裏饑寒交迫,當真是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
總說虎毒不食子,觀鶯的親娘卻受不了艱苦度日,將親生女兒賣了,換了銀子自去謀生。後來,觀鶯經曆了許多事,受盡了人間的屈辱,最終才被賣進了冷香閣。
對她而言,沒有什麼比活著更重要,而且要活得好,活得春風得意。她娘雖狠心,卻也給了她一副好皮相好身段,讓她得以在初入冷香閣時,很是當紅了一陣,可惜歡恩薄涼如露水,一轉眼就被拋諸腦後。
她自己也懂得,隻靠諂媚承歡不可能出人頭地。於是無論彈琴唱曲,搓牌烹飪,她都要沾一沾。起初她也是謹慎的,知道察言觀色,凡事不敢與人相爭。幾年過去,她也偽裝不住了,潑辣風騷的脾性暴露出來,所學種種也皆無所成,唯獨一手月琴還算尚可。
眼看著自己就要無出頭之日,焦灼之下,她竟也逼出了潛質,發狠苦練了半年,又買通了琴師,偷偷換自己登台。奪得頭牌的方式雖不光彩,於她而言也無所謂,昨夜的風光徹底叫她迷了眼,台下的人都醉倒在她石榴裙下,無一不為她叫好。至少在那一瞬間,她真的覺得,自己和傳聞中那位花魁也無多少分別。
整個花廳的喧囂熱鬧也令觀鶯醉倒,她聽說過,四年前那位花魁一曲琵琶驚豔四座,喝彩叫好之聲如雷貫耳,滾滾不絕。她起身向台下嬌俏一笑,模仿著傳聞中的墨觴花魁,抱著琴直接往回走,果然有許多人沿途攔下,請她與自己吃一杯酒,說笑逗趣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