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由提供下載,更多好書請訪問http://
━━━━━━━━━━━━━━━━━━━━━━━━━━━━━━━━━
[Chapter 001]
像我這樣的小孩在當今社會應該不占少數: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叛逆,淡漠,看著很乖,多是裝的,腦子裏有很多想法,不會與人交流,自卑,又很好麵子,對什麼事什麼人都真誠待之,結果總被當成傻子受到傷害,不長記性,會長刺。一言以蔽之,就是矛盾吧。
我的父母是在什麼時候離婚的我記不太清了,大概就是去上一天課的工夫,回來他們跟我說你爸媽離婚了,你判給你爸,你媽要走了,去送送吧。
當時哭沒哭也忘記了,隻記得母親的眼神很不舍,但是轉身很決絕。他們這一輩人結婚早,生下我到我上小學我媽還不滿三十歲,擱現在看來正值盛年,所以我覺得當時她做得挺對。
男人不好帶好孩子,我被送到我爺爺家。我很怕他們,不想去,可是我怕得連說不想去都不敢。在我印象裏他們總是陌生的,僵硬的,麵無表情的,我好像從沒見他們笑過,無論他們為什麼生氣拿來撒氣的一定都是我。兩個叔叔家各有一個女兒,我是唯一的孫子,卻受到唯一不公正的待遇。
小時候不記事,挨的打受的疼都忘了,後來母親偶爾提起時還會為我鳴不平,也替自己冤屈。
我上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母親將我接到姥姥家生活,起因是母親去看我的時候奶奶正用手腕粗棍子打我,她說我當時那麼小,那麼瘦,他們怎麼下得去手?說著她眼含淚光,漸漸的我也開始覺得或許她是愛我的,當時離開是迫不得已。
我父親是個小氣的人,他的老婆不能跟其他男人說話,不能出去工作,甚至夏天不能穿裙子。我能理解我的母親。但是我覺得當時就是因為她跟父親離婚,爺爺奶奶才會那麼看不上我。可是這話我不能跟她說,即便當時年紀小我也知道這話不能說,說了要惹她傷心。
追求幸福是女人的權利,如果她覺得跟父親在一起不開心,那分開是正確的選擇。我的母親是個命苦的人,她不像其他女人那樣風騷愛美,是很樸實很老實的人,隻要一點屬於自己的空間,如果不是忍不下去也絕不會走這一步。
我跟她生活的十年裏她一共為我找了四個繼父,這也不是她花心,是因為她命太苦。
第一個繼父是鄰居介紹的,聽說是個很好的人,但是到現在回想起來記憶也不是很深。他們因為什麼分開我也不太清楚,她也不會跟我說。隻記得當初他們重新辦了婚禮,在當天母親拉著我的手讓我叫爸,我叫了,隻是一個稱呼,它對我不是那麼重要。
第二個繼父是個高瘦的男人,皮膚很黑,眼睛陷下去,好像營養不良,但女人很喜歡他的眼神。他很風流,常去舞廳跳舞,我母親有時候也去,他們好像就是在那裏認識的。這一來二往就是好幾年,我上初中的時候他們分開,聽母親跟姥姥念叨起,繼父家太可惡,欺負母親不說,老父親還偷母親的自行車給自己的女兒騎,在樓下給車胎打氣的時候讓母親當場逮到才算人贓俱獲。
母親跟他們家在一起的時候吃了很多苦,繼父好逸惡勞,家務活生計活都是母親做的,她夏天賣水果,冬天賣紅薯,一雙手磨出老繭也無人嗬護,錢卻都讓男人拿去敗了。他們分手的原因是繼父在外麵另結新歡,想來他拿著我母親賺的錢去養別的女人,是個人都無法再忍耐了。
第三個繼父是在母親擺脫上一任糾纏好久之後,她的同學介紹的。男人比她小三歲,長相還可以,是給煤場開車的,賺得不少,母親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也享受了一段日子。男人也很照顧姥姥家,經常買些水果來,家裏要燒煤的時候他直接從煤場開車送來。
有了前兩次的挫折,母親也厭倦了,與我的第三個繼父沒辦手續也沒辦宴席,兩個人就日漸加深順理成章的走到一起。繼父有個兒子,比我小四歲,我上初中的時候他還隻是個小學生,髒兮兮的一個孩子,每天都滾得一身泥回家,有時候還帶著傷,看樣子是跟別人打架了。
母親去到他家之後他的情況才有所好轉,衣服也幹淨了人也幹淨了,一張小臉白白淨淨的露出來,一笑還有兩顆虎牙,我第一眼看到的時候還挺喜歡的。
可能是父母離異給他的影響很大,他的脾氣有些怪,上一秒還在笑,下一秒就不知道因為什麼發起脾氣。久而久之我也很少再跟他來往,一方麵是我課業越來越重,一方麵我確實受不了這樣子的人。
我自幼養成能忍則忍的性格,忍不了就躲得遠遠的,躲不了就默默承受著。對於父親一家我別無選擇,但對於一個小我四歲的孩子,我沒理由忍辱負重由著他。
即便我單方麵冷淡也因為母親的關係與他少不了來往,他開始幾次見到我還笑嘻嘻的想與我打招呼,但我沒反應的次數了他也不自討沒趣,見我就當沒見到一樣了。母親問我是不是跟他生氣了,我說沒有,母親說他還小,什麼都讓著點他,我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