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下載於小說之家電子書論壇,如需更多好書,請訪問www.itxtbook.com
《小偷日記》 作者:讓·熱內
譯本序
法國當代文壇無奇不有,奇才奇書不時湧現。
這裡介紹法國文壇奇才中的一個怪才,奇書中的一本怪書。這個怪才就是「小偷大作家」讓·熱內,這本怪書就是他寫的自傳體小說《小偷日記》。一個浪跡歐洲的小偷,在極端動盪不安的客觀環境裡,在極端惶恐的心理條件下,苦中作樂,醜中尋美,寫詩,寫小說,寫劇本,寫出了世界名著。他的《小偷日記》毫不忌諱地記錄和回味了他飽嘗恥辱的下賤生涯,寫得有頭有麵,有滋有味,有情有景,乃至淋漓盡致,竟博得法國當代文學大師薩特的喝彩。此人來歷雖然卑微,渾身沾滿汙垢,但文采光怪陸離,下筆如有神助,此書不怪才怪呢!
讓·熱內是一個傳奇式的人物,他的成名叫人有點「不可思議」。
他是地地道道的法國人,可他長期享受不到法國公民的權利。他的法國父母孕育了他,但他出生僅7個月,就被母親拋棄在育嬰堂,從此就沒有再見到母親的麵。一個才7個月的嬰兒,即使是天才也無法記住母親的容貌。在《小偷日記》中,當他思念自己的母親時,竟然把自己的親生母親虛設為剛從監獄出來的竊賊老太婆。他的父親乾脆連名字都不留,到底是人是鬼,至今仍是個解不開的謎。後來,熱內被一個姓雷尼埃的農村小工匠收養。大概養父母對他還不錯,他總算過了一段幸福的童年生活。後來養母死了,姐姐負責撫養他,讓他信奉基督教,進唱詩班,上學受教育。他的確聰明過人,品學兼優,成績名列班級前茅,而成績最好的是法語,法語中最好的是作文。有一次,老師要求寫一篇《我的房屋》,熱內描寫得最漂亮,老師向全班高聲朗讀了這篇好文章。但是,全班同學都恥笑他,說他寫的不是他自己的房屋,因為他是「一個撿來的棄兒」。一個被法國人遺棄的人。有什麼資格寫不屬於他的家園,有什麼資格在法國同學麵前表現優秀呢?他從小就被法國社會(包括父母)所拒絕,不得不一步步走向拒絕法國社會的道路。60年後,讓·熱內已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但他在接受採訪時,仍然對法國耿耿於懷,公開宣稱他恨法國,提起法國就感到噁心。儘管如此,他對曾使他名列前茅的法語卻情有獨鍾,戀戀不捨。他用奇妙的法語進行思維,為自己解悶,為自己辯護,吐露自己的心聲,最終練就了一支流利的生花妙筆。
根據領養合同,雷尼埃家負責把他養到13歲。因此,他從14歲開始,就再也沒有資格進學校接受正規教育。一個天真活潑的少年,一下子被送到巴黎附近當印刷學徒工。他接受不了這個現實,於是就逃跑。沒有飯吃,就沿街乞討;沒有衣穿,就順手牽羊,偷偷摸摸。因為偷了一次,就落下個小偷的罪名,後來沒偷也是偷。既然已經背上了小偷的頭銜,就得名副其實,隻好證明自己是小偷,於是越罰越偷,越偷越罰,他與社會的對抗陷入了一個不可名狀的怪圈。他經常因偷幾瓶飲料、幾塊零頭布、幾條手絹被捕,少不了蹲幾十天監獄。於是他與警察來來往往,結下了不解之緣;在拘留所進進出出,與各地監獄也結下了不解之緣。他到處流浪,到處偷竊,到處被抓,到處蹲牢房。從青少年時代開始,他就當了《警察與小偷》的活主角。到後來,他居然同不少警察混得爛熟,發展了警察朋友,甚至同警察搞同性戀,搞案情合作。其實,何止他一人有此經歷,他的許多流氓朋友都有警察朋友暗中保護,有的甚至同警察合夥偷盜、走私、嫖娼、販毒。在他看來,在靈魂深處,警察同小偷一樣下流。再把視野擴大一點,很容易發現,那些闊佬,那些達官貴人,那些上流社會,又何嘗不是男盜女娼?他太熟悉西方文明的弱點、流弊、怪癖、汙垢和卑鄙勾當了,所以才能以毒攻毒,偷盜、行騙、色誘、敲詐屢屢成功,才能在擔驚受怕的惡劣環境下遊刃有餘。因此他的作品,對西方社會在自由、民主、人權、法製光環籠罩下的醜惡、敗壞、骯髒、惡習、黑暗暴露得格外真實和無情,對西方首腦自鳴得意的西方價值觀不啻是辛辣尖酸的諷刺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