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段(1 / 2)

公子。

這一句話,生生地把我釘在湖邊,站了大半日。

直到夜深,我才清醒過來。

咧嘴笑了一下,嘴巴裂了。血腥味溢出來,生疼生疼的。

那日家裏出的事情,並沒有人知曉。或者說,知曉的人,都被知府傳喚過去,秘密處理掉了。由於不懂經商,我將爹的產業大部分都賣掉了,隻留了一個雜貨鋪子和一個茶館,差管家派人打理著,不圖賺銀子,隻為能留個沈家的名號。

然後,燒了衛璃所有的東西,安安分分地在府裏守孝,誰也不見。

三年後,又是一春。我和城內張員外家的閨女成了親。

再三年,我們有了一子一女。

我再沒有想起衛璃。

結局

成親八年後,妻陪我在江邊釣魚,看了我好久,突然問了我一個問題。

她問我,在她之前,是否有過所愛之人。

我笑著看著江麵,回答她:有。

她又問,為何不去看看她?畢竟當初相愛一場。

我放下釣竿,掬一把泥土,塞到了她手裏。她怔住,土從指縫間滑落不少。我取出腰間的扇子扇了幾扇,輕鬆地笑:“感情就好比這細土,一點一點流,總會流光的。”

妻目光閃爍,再度問,是否還會想起她。

我微笑著長出一口氣,往北邊望了望:“不想了。他過得很好……我也是。”

不想了,這一次,我要喜歡女人。

妻終於放心的笑,釋然地說出了她的想法。

原來,她一直覺得我太過冷靜,擔心是不是和她在一起勉強了我。

我笑著攬過她的肩,告訴她多慮了。

生活如梭。這一晃,又是八年。

人一旦成親,心態又老態龍鍾,日子便如流水般的淌過。

有兒有女,環繞膝前,也算是完滿。

妻五十壽辰的之後,身體每況愈下,很快地去了,走的時候,含著笑。兒子很爭氣,將商鋪打理得井井有條,幾年內,開了十多家鋪子。閨女嫁給了城中的富商,家境殷實,那男人待她不錯。我很滿足,隻要沈家的兒女,不和官家扯上關係,就是極大的幸事了。

人生,怎麼過,都是一輩子。

我以為,我做得很好。

直到沐敏之從京城捎來一封信,並叮囑我一定要看,我才想起了過去的種種。

驚詫的是,三十多年前發生的事情,居然曆曆在目。

說到底,我還是恨衛璃,當年付出了全部的心血,卻換來一場騙局。他欺負了我那麼多年,最後還擺我一道,結局,家破人亡,確實狠到了極點。如今再說什麼,說原諒說抱歉,都已經沒有必要。隻求再不來往,子子孫孫不相互嫉恨便是。

信隨手扔進了書房的抽屜,就那麼一直放著。

時間長了,便淡忘了。

直到我六十大壽那天,兒子帶了孫子來陪我,我一高興喝了點酒,混混噩噩間,到了書房。不知怎的,就拿出了那封信。我以為,這麼多年,我的承受能力已經完全可以應付這件事,可是,沒想到,還是不行。

我流著淚回了臥房,往床上一躺,合上眼,便再也不想動。

沐敏之在信中說,當年來江南,是因為有皇命在身,來秘密尋找流落民間的十七皇子。十七皇子三歲時,母妃一族謀反被揭發,獲罪斬了九族。貴妃被打入了冷宮,她怕兒子被害,偷偷買通了侍衛,讓貼身丫頭將十七皇子帶出了宮。

那個時候,事實沒有那麼簡單,不過是幾大家族為了權利的一場爭鬥。聖上為了天下,又不願放掉貴妃,狠心將她遺棄。她死在冷宮,一句話都沒有留給聖上,還將兒子送出了宮。聖上雖氣,可多年後,還是替她的家族平了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