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初瞥了眼桌上的紙袋:「漢堡乘熱吃。」
「好。」林鴛乖巧地去從紙袋裡掏出漢堡,剝了紙殼咬上一大口,「唔,好吃。」
兩人一前一後下樓去,這間小區是老城區裡的老舊住宅,因為沒有停車位,加上房型多半二室一廳,九成的住戶都是老兩口。
林鴛畢業後隻要沒戲就租住在這裡,在小區散步連帽子都不必戴--大爺大媽們才不認識這個狗血偶像劇禦用女配呢。
「就送到這吧,」走到樓棟口,秦初停下腳步看著林鴛那身隨意的裝束,「……你好歹也算公眾人物。」
「以後就不算了。」林鴛俏皮地一吐舌,又咬了口漢堡。
目送秦初離開後,林鴛正要轉身上樓,卻忽然被人喊住了。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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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論影帝的修養
林鴛一口漢堡咬在口中,見忙哥從車庫裡走了出來,懷抱著隻體型嬌小的淺杏色泰迪犬。
林鴛笑著看向他懷裡的小狗:「忙哥,早,怎麼把『奶茶』帶來了?」
陳楓,外號忙哥。得這外號時,他還是二十出頭的小年輕,因為愛好夜店又很有些社會背景,得了名頭「氓哥」。後來慢慢上了軌道,跟著葉景琛做助理,這才改了「忙哥」,人如其名,每天跟前跑後忙得不可開交。
陳楓身量一般,跟在葉景琛身邊毫不起眼,隻有幾個走得極近的人才見過他背後那幅能嚇傻孩子的百鬼夜行圖,著實駭人。
他一臉平靜:「阿琛讓我送來的,麻煩你替他養幾天。最近他很忙,大多數時間都住在片場附近,順道就給雲姨放了長假。」簡而言之,小狗沒人照顧了,既然林鴛現在是宇宙閒人,那就托她照顧照顧吧。
林鴛小跑幾步下了台階,將手中廢紙丟進垃圾桶,這才雙手接過毛茸茸的小傢夥,舉在眼前同那雙烏溜溜的大圓眼睛對視:「奶茶,你還記得我嗎?」
當年買下奶茶時,它還是隻嗷嗷待哺的小奶狗。林鴛和葉景琛拍片期間外出溜躂,無意中遇見路邊賣狗,被它趴在竹籃裡吐著舌頭憨憨傻傻的模樣吸引,一時衝動就買下了,養在葉景琛自己家裡,由雲姨照看。
時過境遷,曾經走在街頭墨鏡都不需要帶的葉景琛,現已家喻戶曉,走在路上即便鴨舌帽黑超加身,都逃不過迷妹的火眼金睛。
奶茶伸出粉嫩的舌頭,在女孩白皙的手背親暱地舔舔,惹得她開懷大笑:「就知道你不會忘了我。行,養多久都可以。」
陳楓欲言又止,最終還是選擇什麼也沒有問。趕回片場的時候,葉景琛剛剛完成綜藝的片段拍攝,抱著熱水袋踱步過來:「送給她了?」
「嗯,阿琛,有些話我不知道該不該和你說。」
由於是戶外綜藝,葉景琛穿著件亮橙色的衝鋒衣,襯得膚色更暖,因為身高而顯得剛硬的線條也變得柔和。他微微蹙眉:「有話直說吧。」
「我去的時候剛好遇見秦總從她家出來。」
「秦初?」葉景琛眸色一沉,「你去的時候幾點?」
「到那裡差不多七點半。」陳楓素來不是彎彎繞的人,「林鴛剛好送秦總下樓,不過秦總沒看見我。」
葉景琛將衝鋒衣的領口拉鏈拉開,有些燥熱:「她要解約,秦初肯定不答應。多半是去規勸,加加價談一談條件。」頓了頓,又說,「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