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她哭笑不得,“你耽誤我多少青春你知道嗎?”
他看著她,也瞪了半天眼睛:“你又沒來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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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欣來問過你了嗎?”
“也沒認真問,就給我寫了幾百首詩……”
皮皮翻了翻了白眼,差點昏過去。在心裡捶胸頓足地號叫,我也寫了啊!隻是全給你封到箱子裡了呀!啊……嗚……
見她一臉沮喪,家麟隻得慢慢開導:“不要緊,吃一塹長一智。下次你若愛上一個人,一定要早點告訴他,明明白白地讓他知道。”
從那天起,皮皮每天過來看家麟。家麟不情願,但她照樣來報到。
皮皮的理由是,既然從上中學起他們就天天一起回家,現在這麼做不過是延續了一個老習慣。
家麟的理由是,拒絕皮皮將會是個體力活兒,也就無可奈何了。
於是乎短短一個月,皮皮過上了大學時代夢mei以求地生活:家麟從沒有像現在這樣屬於過他。
一下班她就坐車去鏡湖社區。陪家麟散步,陪他聊天,陪他看碟,看電影。若是發病不能出門,她就在床邊給他讀小說,或者講故事。有時候家麟吃了藥睡著了,她仍然靜悄悄地坐在那裡,在夜幕中陪著他,想著他可能不久於人世,不忍離去。
有時候皮皮問自己,這是不是愛情。
想了很久,答案是:不是。任何人在這種時候都不會拋棄一位曾經愛護過你的朋友,關皮皮更不是這種人。
但有一點也很清楚:她幾乎忘記了賀蘭靜霆。
可是家麟的病並沒有因為皮皮的到來而好轉。他隻是心情很好,也很願意吃藥,也配合控製飲食。但他仍然不時地要去醫院,稍有不慎就心慌,氣喘,全身浮腫,腳經常腫得連家裡最大號的拖鞋都穿不進去。
每天離開的時候,皮皮總能在客廳的一角看見雙眼通紅的孟阿姨和因過度傷心而提早謝頂的陶叔叔。他們不顧皮皮的反對,親自下廚給她熬湯做飯,然後賠著笑站在門口,目送皮皮下樓。皮皮知道家麟的身體每況愈下,不過是在挨日子。醫生說他隻有不到一年的時間,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走掉。
出了家麟家的大門,皮皮一定要到小賣部去喝瓶冰汽水。這個家的氣氛壓抑得令人喘不過氣,她需要很冷很冷的東西來冰鎮一下自己。
賣汽水的是個十三歲的漂亮小女孩,女孩指了指她手腕上的紅珠,笑問:“姐姐,你戴的這是什麼?是佛珠嗎?”
可樂的汽很足,皮皮打了一個嗝,然後很窘地看著她:“啊……這個……嗯,算是吧。”
“真好看!真別致!姐姐是哪個寺求的?我也想要一個。”
“不知道……別人送的”
她終於想起了賀蘭靜霆。
從見到家麟那一天開始,皮皮再也沒去過閒庭街。有那麼一兩次她質疑過賀蘭的歸期。不是說順利地話要三個月嗎?現在都五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半點音訊。也許就是不大順利吧。路途那麼遠,還帶著幾千裏狐狸,到哪裡落腳都要有很多安排啊。皮皮想起自己做秘書時跟著張主任組織過一次地區性的記者交流會,五百人參加的大會,從策劃到落實,人仰馬翻地忙了足足半年多呢。可是皮皮覺得沒什麼可擔心的。正如賀蘭靜霆所說的,這不是他第一次,每年他都會這麼做。祭司大人法力無邊沒什麼應付不了的。就算真出了什麼事,皮皮除了奉獻肝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