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根煙咬上。
為什麼要結婚,為什麼一定要結婚?
形式主義賦予的愛情歸屬?
可笑!
是男人天性裡的霸佔欲,想要女人歸為個人所有物,像動物撒尿一樣做上標記?
之後呢?久而久之,在時間的消磨中,一切變得平淡,曾經的諾言早就忘的一乾二淨,他們依舊可以肆意妄為,不受一點約束。
那為什麼還要結婚?就像這樣合則在一起,不合則散,心裡都有著一份不能完完全全擁有的不安,隻要還有愛,就能恪守底線,就有著顧忌,就能自我限製行為,不好嗎?
她從小就發誓,這輩子她都不會像她母親那樣,沉迷情情愛愛,最後瘋瘋魔魔,完全失去自我,害人害己。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像他弟弟那麼幸運。
所以,你看,一個人多簡單。
••••••
房間裡如死寂般地沉悶安靜。
不知過了多久,黑暗中的景征榮突然猛地站起來快步走到門邊,而後拉開門沖了出去。
張迎華走到樓下,聽到後麵的聲音,一回頭便猛地一把被抱住。
“行,老子認栽了。”
“不嫁就不嫁,但是我告訴你,不嫁給我可以,這輩子你也別想肖想別的男人了,老子會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景征榮的女人,老子依舊能困住你一輩子!”景征榮說的又快又急,不讓自己有一點猶豫的空間。
“聽到沒有!”
景征榮紅著眼眶發狠:“老子問你呢,行不行?不行老子現在就給你兒子找後媽,老子發誓現在立刻就會忘了你。”
雖然這麼說,雙手卻一直緊緊摟著張迎華。
脖子裡滴入了什麼,溫溫熱熱的,刺燙著人。
張迎華的腰被勒得發痛,嗓子很堵,好一會才終於開口:“行吧。”
試試吧。
像是對他說,也是對自己說。
景征榮低頭埋在張迎華身後,像是困獸般掙紮怒吼著:“給老子把‘吧’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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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幼稚。
張迎華看著手裡未點燃的煙,壓下眼裡的水氣,終於勾了下唇角:“行。”
輕易不說,說了,便是擲地有聲。
其實••••••她比誰都偏執。
景征榮終於將張迎華轉過來,而後把她狠狠地壓在懷裡。
算了,他真的熬不起了,萬一再來一個三年五載的,她依舊是這樣固執又死不悔改,那他多虧?
就這樣吧。
實實在在抱在懷裡的女人,這麼瘦卻又這麼令人安心,夠了。
他,認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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