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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每到星期六晚上,Y大街的那間不起眼的“小酒吧”總是特別紅火。天還沒黑,不大的店門麵前就排起了隊伍,一撥撥的年輕人,得等著買票才能進門。有一個人混在裏麵,沒掏錢包,隨便打了個手勢就被門衛人員放進去,惹來旁人的羨慕與猜測。
演出還沒開始,言岩找到角落裏他習慣的那張小桌邊坐下。根據門外現在擺著的海報上寫的,今晚將要登場的主角是一支名叫“The Tell”的四人樂隊,英文名顯得有幾分洋氣,但卻是清一色的本土麵孔,據說挺有才氣,最近在圈子裏倒是紅火得很。今晚來聽歌的這些人差不多都算是他們的歌迷了,人還沒到就一窩蜂擠在台前占位子。
言岩看到這樣,心裏覺得好笑:聽歌哪兒不是聽?
不過這也難怪,今晚前來捧場的難得有不少女樂迷,想想也知道會是什麼緣故。就算不是靠臉打混的主流娛樂圈,能有一副好皮相總要吃得開一些。之前看過一些資料,言岩知道,這樂隊的四個二十剛出頭的年輕人個個高大帥氣,氣質不俗。特別是他們的主唱兼節奏吉他手田樂,一副時下流行的偶像明星麵孔,又是樂隊主要創作人才;去年出道至今,在圈子裏被炒得沸沸揚揚,眼看就要飛黃騰達的架勢。
大廳裏驟然喧嘩起來,前方一陣騷動,有女生在尖叫,看來是到場了。言岩抬頭觀望,舞台上陸陸續續出現幾個人。他的位置太遠,又有輕度近視,看不清其人的具體長相,隻覺得個頭確實都挺高,身材也夠地道。最前台的幾個女生舉著相機猛拍照。
現在站在正中間靠前的那位想必就是主唱,燈光打得最顯眼,臉上表情一絲不苟,真有那麼點咄咄逼人的氣勢。隨著後麵主音吉他響起,聽到這幹練嫻熟的旋律,言岩不由自主地期待起來:難道真像傳聞中的那麼厲害?
嘩——
高分貝的噪音爆發出來,主唱抱著麥克風一聲老練的嘯叫,人群沸騰了。先不管音樂如何,這台風可是夠火辣,完全趕得上那些經過培訓出來的專業偶像歌手,而且更加自然,氣質流露更為徹底。言岩不由自主看得有點入迷,連身邊有人走來都沒察覺到。
“嘿,石頭!又躲在這兒呢!”
酒吧老板孫誌齊過來敲敲桌子,這才提醒到他。言岩客氣地笑了笑,拿出煙遞給對方一支,附送上打火機。
孫老板樂嗬嗬地坐下來,壓過音樂大聲問他:“怎麼樣?這次這個夠勁吧?”
言岩似是而非地點了點頭:剛開個場而已,不好下結論。
對方繼續吹噓:“聽這架勢!剛從英國回來的就是不一樣!”
這跟去沒去英國沒多大關係吧?言岩心中不以為然,但仍附和他說:“是有幾把刷子。怎麼現在才來這兒露臉?被你老兄‘雪藏’起來了?”
孫誌齊連連搖頭,“人家剛開始都在廣東那邊出風頭,最近才回的老家,其實全都是本地人。”他仰頭歎口氣,訕笑道:“唉,有錢人家的小孩就是不一樣,隨心所欲,想怎麼玩都成,也沒個顧慮。”
言岩沒接茬,心想:所謂“樂隊”這種活動,或許本來就更適合有錢人家的小孩來玩;這大概也可以拿來解釋,為什麼本土原創音樂始終不成氣候。
“待會兒你問話的時候可得當心!”孫誌齊忽然提醒他說,“那小子是個臭脾氣,十足的大少爺架子,別說我沒提醒你,石頭。悠著點!啊!”
言岩感到蹊蹺,剛要問他那位“大少爺”是哪一個;孫老板大忙人來不及理會,起身就走了。回頭一想,他又覺得有些好笑:自己又不是新手,向來也謹慎慣了,哪兒那麼容易踩地雷?再說了,這年頭,誰還怕什麼少爺不少爺的?
繼續聽歌,音樂倒真是不錯。
兩個多小時後,專場演出結束了,堪稱痛快淋漓。人群意猶未盡,一打女生堵在後台通道門口高呼樂隊成員的名字。言岩繞過吧台,從一旁跟工作人員打個心照不宣的手勢,好不容易擠了進去,身後一片不滿的唏噓聲。
他禮貌地輕輕敲響休息室的門,報明來意後,得到允許推門進去。樂隊成員都在裏麵,一個個大汗淋漓,忙著擦汗換上衣,似乎沒怎麼注意到他。言岩不便打擾,站在原地稍作等待。
滿屋子臭汗熏天,居然潛藏著一絲甜膩膩的香水味。言岩於是看到,除了他在前台見到的那名擔當助理的年輕女孩,角落裏的舊沙發上還半坐半倚了一個女孩子,穿著單薄的綠色連衣裙,妝化得很濃,簡直看不清五官原來的模樣;頹然無力的神情,讓人不禁聯想到關於這類樂隊的某些不良作風。
剛從英國回來?想起孫誌齊的那番簡介,言岩的心裏感到別扭。
“你好!你就是預約來采訪的記者吧?”鼓手第一個收拾妥當,笑嘻嘻地走過來跟他握手。
“是的,是我!我叫言岩,是《音像時空》雜誌的特約記者。”言岩禮貌地對他點頭,自我介紹。
不知是不是錯覺,說這番話的時候,怎麼好像有人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