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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作者有話要說:這篇和以往有些不同,第一人稱文的小白文,輕鬆的一篇文,希望大家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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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課背著包,不想回家,也不想吃飯,一個人溜溜達達進了書店。正值暑假,雖然快到吃晚飯的時間,可還有很多的小孩子坐在書店的地板上看書。我在本月暢銷書前轉了轉,沒有什麼中意的書,便向裏麵走。
在文學經典這排書前,我徘徊了很久,沈從文、於玲、朱自清等很多作家的書列於其上,手指滑過那排列整齊的一本本書,沒有找到我想要的書,心裏多少還是有些失望。穿越層層疊疊的人之後,我來到最裏麵的托福雅◎
咬著牙,我努力翹起嘴角,硬生生的對他扯出了一個笑容,“謝謝,我自己有。”
回家的路上,我鬱悶的心情都沒能緩解過來,我好不容易剛剛走出了一段不如意的戀情,怎麼就又有蒼蠅飛過來,不對,應該是狗皮膏藥。
想我冉立文從會呼吸的那天開始,到現在已經22年有餘了,今天可是第一次被人在光天化日下調♪戲,而且還無法還手。細數小學、中學,還有大學已經過去的3年,一路走來,我身邊聚集了無數的靚男美女,可也沒有誰敢對我動手動腳。越想越氣,今天我幹嘛抽風跑去書店,還有我為什麼非要在這個暑假上什麼雅思呀,一切都是自找自找。
在路上隨便買了點吃的東西,回到我那個“窩”。如果不是和男朋友散夥,可能我還不會回到這個雖然亂,但很溫暖安全的“窩”。不過我也挺慶幸,爸媽出國前還給我留了一個可以避風浪的小窩,不至於沒有地方舔傷口。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登陸上QQ,MSN,一條條留言衝了進來。都是慰問我失戀後的心情的,不過幸災樂禍,看熱鬧的居多,我的那些損友沒一個人看得上我前任男友,原因嘛?是他太過招搖,不過是長的漂亮多了些自信,這個應該也算不為過。反正最後是我甩了他,我的裏子麵子都保住了不是嗎。
一條信息進來了,是我的高中同學兼我同校不同係的好朋發過來的,“煜濤在找你。”
“誰呀?不認識!”我飛快地敲擊著鍵盤。
“大一時一起打過籃球,大二時一起參加辯論會,大三時給你寫過情書。”他有條不紊的給我列舉著。
“沒印象!!!”我很快的回了過去。
“那個眼睛大大的,很憨厚老實的人,最重要很帥,比你以前那位還帥!”
這個形容,讓我不禁又想起剛才在書店裏遇到的人,我生氣的甩甩頭,不去想那張老實到想讓人狠甩兩記耳光的臉,不過,確實長得不錯。但是我不是視覺控,我要求的質量是很高的。
“沒興趣!!!”我想了一下,又快速的敲過去,“我正準備雅思考試,沒有那個心情。”
他這次倒是很快就回複了,“那我就告訴他,你轉性了,嗬嗬。”
“謝了!”
繼續和幾個朋友隨便哈拉了幾句,我便關掉QQ和MSN。
無聊的躺在床上,翻著沈從文的隨筆。有點寂寞,一個人突然從有人陪伴有人圍繞的狀態,恢複到一個人吃飯走路讀書的境界,一時還真是有點受不了。但是這一切都是我自己選擇的,不是前男友對我不好,是兩個人沒有未來,何必去浪費他的青春和時間。看,我這個人就是真麼的現實,而且很無情。
Chapter 2
手機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一機多用,既可以當行動電話使用,也可以當成鬧鍾,如果遇到危險時也可以當成防衛的工具。
在手機堅持不懈努力響鈴後,我十萬分不樂意也還是爬起身了,我不想在眾目睽睽中走進那個教室,成為眾人的焦點。
收拾停當後,我耳朵裏塞著耳塞,手裏拿著昨天晚上準備好的早餐,步行向學校進軍。早上我不敢坐公交車,我不想被瘋狂的大姐用尖細的高跟鞋踩來踩去,然後又裝什麼純情的對你說“sorry”,也不願意被無恥的大叔們當依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