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窮困班家(2 / 2)

建武中興後,東漢帝國襲前漢製,采用以軍功爵製為基礎的“名田製”。按照這一製度,從公卒、士伍和庶人等被稱作無爵的平民,到各級官吏、大夫,授田宅標準都有嚴格的規定。如官吏,按照有官秩者先根據官秩,無官秩者才根據其爵位與官秩的對應關係授田宅。

如關內候,授田九十五頃(注:一頃為百畝,一畝為二百四十平方步。東漢大畝約今零點七畝),其宅地麵積為九十五宅(注:一宅麵積為三十平方步,約九漢畝)。對異地為官、或進京為官的居所,也就是“官宅”采取由朝廷“大包幹”製度。

立國後,建武大帝劉秀退功臣,啟用文吏治國。他退功臣的辦法,就是用高祿、厚賞將功臣、宿將養起來。主要功臣均封候封邑,采食封地。此舉的直接弊端,便是豪強大族快速崛起,國內土地快速兼並,成為帝國的痼疾頑症。

建武帝駕崩後,雖然雄才偉略的漢明帝采用抑製豪強的國策,但前漢末年兼並土地的故事還是重演了。由於世家大族崛起,土地兼並越來越嚴重,失去田宅的人越來越多,無數庶民重新淪落為豪強大戶的仆人、侍婢,社會矛盾也愈來愈激烈。

從東漢初年開始,豪強大戶蓄仆婢、徒附數以千計。對土地的買賣,東漢《二年律令》又有明文規定,“受田宅,予人若賣田宅,不得更受”、“代戶、貿賣田宅,鄉部、田嗇夫、吏留弗為定籍,盈一日,罰金各二兩”。

《二年律令》的這兩條法令,第一條的意思是說,“已經獲得官府授田的人如果轉讓或出賣田宅,將不能再次獲得授田。”第二條是說,“鄉、裏官吏對於田宅買賣、戶主變更等情況,必須及時登記在冊,不得拖延。延誤滿一日,則罰銀各二兩。”

班固在雒陽擔任蘭台史令後,班家便賣掉老家扶風安陵的老宅,舉家撤到雒陽。可蘭台分給班固的官舍根本住不下一家十幾口,又無錢買“二手房”或自建新宅,於是班固便隻能租宅安頓一家人。下西洛雖然是平民街巷,但也是繁華之地,這樣的住宅,租金自然不菲,成為班家最主要的開支之一。

鄧堯嫁給班超後,以她的性格、能力,自然很快就從嫂嫂雁旋手上接過了當家人的大任。大嫂雁旋倒成了鄧堯的助手,而侍婢芙蓉、秦小宛、慕容越和班固房內金杏、桃紅兩個貼身侍婢,俱成了她的“帳下”大將。

兩房媳婦,俱賢惠淑女,夜玉便放手讓她們當家。自己整日和樊儇一起侍弄孫兒,紡幘刺繡,補貼家用。同時種養花草,頤養天年。

滿府二十多口人要吃喝穿衣,還要支付巨額房租。當時全家的收入,隻有班固當蘭台校書郎官每月三百石的微薄俸祿,班超當書傭和雁旋織績製衣的些微收入,以及班騶、班秉當鏢師的收入來維持,可謂捉襟見肘。但鄧堯十分要強,再艱難也從不回娘家吐露半點。

即使幾度麵臨差點揭不開鑊的窘況,她也絕沒有動過回鄧府求援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