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哪個夜闌人靜的燈下,他拿起紙筆在另外一張字條上寫了幾個字,不小心把刻痕印在書本上。
我拿出一張白紙,用黑色鉛筆慢慢畫,那一道刻痕緩緩道出了一句淺印:
──我怎麽這麽倒楣會愛上那個混蛋──
我摸摸那道印子,在岑靜的夜裏怔失了神,抽了一整晚的煙沒斷過,那一個寧靜的午夜,眼眶始終紅著,胸口緊緊的,此後不再和一千零一頁對抗了。
因為,藤子是愛我的。隻是,他不說出來。
***
之後,他又說了一句塵封多年的話。
他說,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我狐疑地審問他,藤子,你有煩惱?說出來吧。
他說,我在想,我倆的腳步該從哪裏起跑?
我不煩惱了,我傻笑。含淚而笑。
***
一周後,我的信箱多了一張報名表,某單位正在舉辦第一屆亞洲區椰子樹大王比賽。我替那棵椰子樹報了名,它很爭氣,三個月後贏得了冠軍。那時,我已經在非洲和藤子一起種西瓜,藤子還專注考古,他說,要找回失落的祖先。
我與他啃著紅紅的西瓜,遙望藍藍的青天。
「這西瓜好甜啊!」藤子笑開了眉。
「這是你與我一起種的愛的西瓜,當然甜。」
落日餘暉前,一輪紅日映上他的臉頰。我掐算著我與他之間究竟誰是贏家,他似乎占盡便宜,完成理想,又獲得我這頂級情王專一的情愛,我斜眼恨恨瞪他。不,我才是那個最大的贏家,我把真心想廝守的男人變成我的,化不可能為可能,把月亮從水中撈出來放在懷裏,二十四小時陪著我轉,我才是真真厲害啊!
而且我確認,在我那笑中帶淚又淚中帶笑的追尋裏,我嚐到了刻骨銘心又驚心動魄的滋味,讓我永生相信,在艱困地追尋一個人之後,在頻頻觸礁卻堅持不放手的守護下,我更加懂得珍惜這一份得來不易的珍寶。
我與他之間不需要一紙婚姻的證明,在他自我掙紮之後的某一次回首,遽然發現,兩個人真心想著對方。締造的世界是一個超越男女性別的永恒。他年少時的盼望竟在我身上落實,梧桐我真真是沒白活了,因為藤子居然對我說,「梧桐,你那遲遲不放的手,讓我確認永遠有一個人不會離開,不論晴天還是雨天,你都不會離開,那是許多人夢寐以求永恒的情感。」
這真是我此生聽到最大的神話了。
原來,每一個傳奇的愛情裏,都必須有一雙死也不放開的手,在風浪裏握得死緊,才能成形。原來,那名之為永恒的追尋裏,必須有個實踐人物,一步一步往前踩,越過大堡礁,穿過黑森林,才能親臨永恒之城下。
這般成熟的情感,也隻有死裏來活裏去的人才能了解。
那個曾經浪擲歲月的荒唐少年,習慣鬆開手把永恒的愛蔑視為踩在腳下的煙蒂,脫胎換骨了。我倆協議將「滾」字丟下,將「奉陪到底」四字掛在嘴角。
我不當情王,我升華為超級情王,嗯,很嗆吧。
「我們再來個十年之約吧!」倒楣的理想王如是說。
「好啊。」我如是回應。
「約在北京的某個街角,看你能否在茫茫人海中與我相遇。」
「好啊,十年後在北京,你找個柱子站好,不見不散。」
梧桐我,憑著你臉龐那一雙獨特耀眼的眸子,一定能在萬頭鑽洞的人潮裏,發現那一道閃著理想的光。內心發誓,下一回,一定會堂堂正正筆直地走向對方,優雅地伸出雙手請他跳一支圓舞曲,不會再囂張猖狂,不會再橫衝直撞。
「藤子啊,共闖天涯的滋味真好!」〓〓
兩隻身影不再孤獨,不再迷惘,不再煩躁。
夕陽下,我與他的影子拉得長長的,長長的,長長的。
直到長風萬裏,世界的盡頭。
***
「把你的手給我吧。」藤子伸出手掌對向我。
「你要哪一隻手?」
「那雙不會放棄的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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