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泰國的目的就一個:快速賺一筆大錢,娶個漂亮的泰國媳婦兒,回去打我前女友小紅,還有她那個財迷媽的臉。
我現在跟著我表弟林常青在泰國有名的紅燈區芭提雅做“導遊”生意,說白了就是拉皮條的。
他比我早來泰國三年,賺了許多錢,每次回去都吊得不行,好像隨便一刷卡就能把長城給買下來似的。
去年過年他回國探親,聽說我被前女友和前女友的老媽聯手踹了,原因是因為我是個三無吊絲。
他很大尾巴狼地拍拍我肩膀,“表哥,你跟我去泰國混吧。”
就這樣,我就來到泰國,白天在林常青家睡覺,晚上到紅燈區上班。
林常青除了做“導遊”生意之外,還做其它一些亂七八糟生意,所以,白天經常不在家。
大多數時間,家裏隻有我和我弟妹潘金蓮。
潘金蓮的泰國名字叫蘇拉,是個英泰混血的泰國女孩,身材高挑、膚白貌美、豐胸細腰翹臀,水汪汪的一雙會說話的大眼睛,隨便瞟男人一眼都是380v以上的電力,電得人渾身酥麻,身心搖蕩。
潘金蓮,這個騷性十足的名字,是林常青給她取的,主要是因為她的“活兒”好,尤其是嘴上的“活兒”,按林常青形容的--那真叫一個欲死欲仙!
林常青還是小朋友時,就偷偷地熟讀《金瓶梅》等經典名著,最喜歡的女人就是嘴活兒出眾的潘金蓮,經常自比西門大官人。
潘金蓮是林常青租來的第25個妻子。
在林常青的眼裏女人就是保姆+護士+泄火工具,他從來沒打算跟任何女人談所謂的愛情,也從來不相信愛情,更不把女人放在眼裏。
有一次他喝醉了,竟然讓潘金蓮給我“咬”一下,讓我體驗一下欲死欲仙的感覺。
我雖然有點鉤鉤兒心,但是還是斷然拒絕了。
就算我不是裝逼犯柳下惠,但是“盜嫂”這麼下作的齷齪事,我是絕對不會幹的,不是我風格。
林常青見我拒絕了他的好意,稍稍有些意外,拍著我的肩膀說:“表哥,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咱們是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不用客氣,想玩盡管玩,玩膩了,我再找個更好的。”
我白了他一眼,轉身就走。
因為不把潘金蓮當回事兒,所以林常青經常打罵她,有時還很變態地虐待她,我經常能看見潘金蓮白皙的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有時還偷偷地哭。
一天白天,我正在自己的房間睡覺,被潘金蓮一陣撕心裂肺地哭聲和林常青的咒罵聲給吵醒了。
林常青和我從小都練過多年的武功,他打人非常狠,手還黑。
有一次,為了和芭提雅的“福建幫”爭地盤,我們倆個打他們八個,他們八個重傷五個,輕傷三個,最重的一個,林常青生生地把人家的兩條胳膊給卸了。
平日裏,潘金蓮對我挺不錯,洗衣服、做飯都幫我做,內褲也幫我洗得香噴噴的。
我聽到她在哀哀地向林常青討饒,我於心不忍,就起身想去勸勸林常青。
我剛走到他們臥室的門口,就見潘金蓮光著屁股從裏邊跑了出來,一下撲進我的懷裏,“路飛,救我!”
林常青提著一條皮帶也從房間裏衝了出來,對我說:“表哥,你讓開,我今天非打死這個騷貨不可!”
我用身體護住潘金蓮,對林常青說:“表弟,你不會是要打死她吧,自己的媳婦用得著下這麼狠的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