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上初一那年,我爸娶了後媽徐慧珍,我的噩夢就從此開始,初中畢業後,我爸托人,進了他那個國企的一個下屬勞保廠,開始上班。
我爸是給領導開車的,三天兩頭在外麵跑,我的後媽,也就是珍姨,對我非打即罵,剛開始還敢還嘴,可是珍姨給我爸告過幾次狀之後,我爸非但不護著我,還把他那根皮帶抽斷了,撕心裂肺的疼痛,讓我再也生不起反抗之心。
我這個後媽,聽人說是我爸單位領導給介紹的,珍姨的父親好像還是個退休幹部,所以,我爸在家對她言聽計從,任由珍姨她們母女倆在家作威作福。
這天,我從廠子裏下班回家,心情非常不錯,因為工長接了個私活,我們班組每個人分到了二百塊錢,這筆錢在我看來,可是一筆巨款,能頂住我一個多月的生活費。
國企就是這點不好,每個月的工資都是打在銀行卡上,根本不會給發現錢,而我的工資卡從上班的第一天開始,我就沒見過,直接就是珍姨去辦的,然後報給了廠裏的財務。
每個星期,珍姨會給我發四十塊,讓我吃中午飯,她能把每一塊錢都算的清清楚楚,根本不會多給我一分錢。
我剛分到的這二百塊,都不敢放在兜裏,生怕不小心,會掉出來,我在廠裏想了個辦法,把錢縫進了我的衣領中,由於我這是工作服,不太顯眼,珍姨肯定發現不了。
我剛進家門,大好的心情立刻就跌入穀底,珍姨黑著臉,在沙發上坐著,平時她看見我就是這個樣子,我看著就倒胃口,所以也沒多想,輕輕的把門關上之後,就準備去我的房間把工作服給換下來。
可是在路過她跟前時,就聽見珍姨對我陰陽怪氣的說:“站住!鬼鬼祟祟的是不是做了什麼虧心事?”
我頓時一驚,以為她知道了我剛分到二百塊的那事兒,身體立刻僵在那裏,不過我又想了想,這錢是工長私自分的,本來就見不得光,加上我們工班的那幾個人肯定不會隨便宣揚,珍姨沒理由這麼快知道錢的事兒。
我低著頭,也不敢說話,等著她把話說明白,這樣我才好應對,偷偷撇了一眼,隻見她從沙發上站了起來,她嘴角雖然微微上翹,臉上卻絲毫沒有笑容。
珍姨走到我麵前,用手指點著我的額頭說:“家裏可是遭賊了,平白無故的少了二百塊錢,是不是你偷走了?”
我聽到她說到那個偷字,覺得十分刺耳,我長這麼大從來都沒偷過別人任何東西,初中那會兒,看見同學吃巧克力嘴饞,我知道珍姨不會給買,也沒敢要過,同學無意間掉下來一塊,我看看左右沒人,趕緊上去把那塊巧克力撿起來,灰都不顧上吹一下,就放進嘴裏,就是這種狀況,我都沒想過偷別人任何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