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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叫方草,我喜歡陸天涯。

他是大三計算機係的學生,比我高一屆。

我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屁顛屁顛的跟在他的菊花後麵對著那些女生甩白眼,或者掄起地上的磚頭和那些哀怨的小受們火拚。誰想覬覦我男人的菊花,先得問過我的小粉拳。

——準確說來,我比保鏢還保鏢。

雖然他不對我笑,有時還嫌棄的看著我,可是我覺得在他的心中,我是特別的。至少他麵對別人的時候,從來都是和風細雨,溫和有禮的,也隻有我可以隨時看他翻白眼。

我送過他情書,在他的宿舍樓下喊:“我愛你!”,每天早上給他送早餐,有時還溜進他的宿舍給他洗衣服……基本上我把大學男生追女生的手段都用上了,甚至,我比他們還專業,我的實戰經驗有足夠鄙視他們的資本。

室友樂玲常常恨不得隻用一個鼻孔出氣,抖著蘭花指恨鐵不成鋼的罵我:“你個白癡,你當別人是寶,他當你是草!人家身邊的女朋友換得比你大姨媽還勤,你還傻乎乎的撞上去!他把你當保姆罷了!”

我的心理是強大,精神是彪悍的,總是沒所謂的聳聳肩:“可是他身邊從來就隻有我沒有換過,我做的飯他吃,我洗的衣服他穿,我寫的情書他收。”

這時樂玲一般都會掀桌狂奔,活像剛得獎的港姐冠軍,暴走全場,場麵那個震撼喲,《2012》也沒她會跑。

當她暴走回來後,就會換上一副惡婆婆嘴臉,狠狠地詛咒我:“你就等著被那個賤男人給糟蹋吧你!到時候別找我哭鼻子去!”

其實我知道樂玲隻是關心我,怕我會再一次栽跟鬥。

可人有時候就是這麼一種奇怪的動物,尤其在對於感情的時候,總是選擇性眼盲。選擇你想看到的,屏蔽你不想看到的,或許這就是人在感情麵前的劣根性。

不就是想要過得開心一點嗎?既然想開心,必定得模糊一些人事。

***

“陸天涯最棒!陸天涯最俏!!天涯哥哥妙妙妙!!!”

擊劍場賽道上,我看見陸天涯的對手很不給麵子的踉蹌一下,給了他趁虛而入的機會,一個弓步,鋥亮的佩劍劈在了對手的麵罩上,彩燈亮起,陸天涯優勝。

他用的是佩劍,講求“快狠準”,就像他的人一樣,果斷、直接、犀利。而且最重要的一點——他總是愛攻。

陸天涯脫下麵罩和對方握手,薄唇緊抿,細長的桃花眼裏沒有一絲勝利的狂喜,等他走下賽道,我勇猛地推開了一擁而上的女生,笑容可菊地遞上一瓶水。

陸天涯看著我的眉頭似乎皺了皺,冷冷地瞥了我一眼,繞過我被一群女生包圍上。他喝了一個女生紅著臉遞過來的百事,而我懸在空中的手卻還沒有收回來,整個人尷尬地站到了一邊。

原來他喜歡喝百事,小本子記下來,下次注意!

我心裏默默道。

等我回過神來,他已經換好衣服,從更衣室裏麵出來了,我邁著狗腿跟上。

“天涯,今天晚上你要吃什麼?魚香茄子,鹽酥雞還是海南雞飯?我做給你吃!!”

陸天涯回過頭撇了我一眼,“你做的能吃嗎?”

“能!”我堅定地點頭。

“不用了,我約人。”他甩下一句話,然後徑自地加快了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