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還有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修葺城郭、水利設施以及官員的侍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
但是……即便是打雜的,人家也是正兒八經的兵,是要吃糧拿餉的,雖然大多數時候他們拿的餉銀可以看成是勞動收入,但這個部分與他們吃的軍糧確實是從國賦之中支出的。
好了,前麵的“冗官”是大量的官員拿著俸祿不做事(或者是沒事可幹),中間的“冗軍”是大量的軍隊既吃又拿卻沒什麼戰鬥力,更沒有經濟產出,那麼最後造成的結果也就是三大弊中的最大一弊:冗費!
官員的俸祿和軍隊的糧餉自然是以舉國賦稅來供養,官多兵多自然國家需要供應的經費也就愈多,據史所知北宋人口最多時達一萬萬一千兩百餘萬(11275萬人),財政收入最多時達一點六億兩白銀,合算下來差不多是人均一兩五錢白銀的稅賦額度。
而北宋的賦稅來源,大致包括了田民城丁雜、力役,榷買和商稅幾種。
田民城丁雜也即是田賦、民賦、城賦、丁賦和雜稅:田賦指官田土地的地租收入,北宋官田比例不大,地租額和民田租佃相當;田賦是指農民擁有土地,政府每年征收的以兩稅為主要形態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土地稅,按時間分為夏稅和秋稅。
其中夏稅一般征收絲、棉、絲織品,大小麥、錢幣。秋稅收蹈、粟、豆類、草等。按地域征收種類不同。南方夏稅大多折錢交納,兩稅稅率以每畝一鬥為基準。宋代兩稅正額之外還有加耗,加耗名目繁多,正稅一石,加耗數升,另外還有義倉,收正稅的1/10,也是農民要承擔的稅負。
尤為需要重視的是支移,本來兩稅應該在固定地點繳稅,但宋代政府經常強迫納稅人把稅物送到指定地點上交,稱為支移。這樣減少了政府的運輸費用,增加了百姓負擔。
如陝西支移曾規定一二等戶支移三百裏,三四等戶支移二百裏,五等戶支移一百裏,不願意支移的,得支付道裏腳錢。起初稅戶為了節省運費,在原地把稅物換成銅錢帶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稅,可在路程上還要交過稅(商稅的一種)。道裏腳錢成為定製後,元佑年間,京西路每鬥腳錢高達五十六文,相當於元豐年間的正稅數額,如廣德軍納苗稅一石,貼腳錢三鬥七升。
此外,北宋政府經常按照自己的需要,把應繳納稅物,折換成政府需要之物,稱為折變。
按規定,折變本來應該按照市場平價的,但政府總是壓低納稅人交的稅物價格,抬高折變目的物的價格。老包拯曾經說,淮南兩浙的發運司命令稅戶把小麥按照每鬥九十四文折為現錢交納,比市價高兩倍。大觀二年,京西路將民戶應納的雜錢和鹽錢折成小麥交納,小麥市價每鬥一百二十文,官府按每鬥五十三文折變。
再來便是城賦,城賦也稱經製錢,內容包括權添酒錢,量添賣糟錢,增添田宅牙稅錢,官員等請給頭子錢(官員的錢糧吃食補襯),樓店務添收三分房錢等。
而丁賦也就是人頭稅,不分主客戶,都要繳納。數額也是各地不同,從一百文到七百文,從米數鬥到一石不等,雖然曆代常有減免,但一直到南宋滅亡,丁錢一直視常態。
最後便是最為可怕的雜稅,北宋繼承了許多唐五代留下的雜稅,如南唐時傳下來的稅苗加三分供軍用,鹽博綢絹,加耗絲綿,戶口鹽錢,耗腳鬥麵等十四種雜稅,北方的蠶鹽錢,以及牛皮,農具,鞋錢,曲引錢等眾多雜稅。仁宗時,對這些雜稅進行了分類合並,隨夏稅交納,同時又增加了許多其他隨夏稅的雜稅。
想必大夥肯定知道孔子過泰山之“苛政猛於虎”的故事,細節也就不提了,總之要說北宋之亡,外在的因素是遼東女真崛起占了八成,那麼內因便是“三冗”,而這一根根壓垮了駱駝的稻草,便顯而易見是上述這些參差不齊、推陳出新的各種雜稅了。
所以,話說從頭,言歸正傳,黃昊便是以自己專精宋史的角度出發,為《宋道》的主角黃傑設計了一套既不超前與宋代,又領先與北宋末年的新稅法,這便是將幾百年後由萬曆能相張居正研究出來的《一條鞭法》,將之改頭換麵,堪過補完,拿到大宋來用。
結果,如今看起來似乎出現了什麼不在計劃之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