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著啊。

“那好吧,你也不要叫我王主編這麼見外了,你叫我王姐吧,但是我想要先確定一下《悟空傳》真的是你本人所寫?”

“恩,好的,王姐,那是自然,知識盜版可是要判有期徒刑三十年的,我才二十歲,大好青春等著我呢,我可不想因為這些而坐牢,而且王姐在此之前應該也在版權中心確定過了吧。”

《悟空傳》林梓耀是已經注冊了的,版權中心就是專門正對一些欺騙盜版而設立的,目的就是保證作者的創作成果,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盜版才很少發生,當然不排除盜版少有就是因為法律的嚴厲的原因,也有人們版權意識的深厚。

“嗯,王姐隻是想確定一下,那王姐再問你《悟空傳》的簡體與繁體出版權還在你手中嗎?”

“在,還在我手中。”

“那好,小耀你既然叫我一聲王姐,王姐也自然不會虧待你,這是為你準備了一份合同簽字千字一百塊元,你這本《悟空傳》一共十萬字,算下來你這本書可以得一萬多,不知道你覺得如何?”

雖然對於這個世界的文學行業發達,但是對於新人來說千字一百也已經非常不錯了,但是林梓耀是什麼人啊,一本小說就造成他收入過百萬的存在,開什麼玩笑,這麼賤賣《悟空傳》,咱要是被讀者看到了還不得五馬分屍啊。

畢竟在前世《悟空傳》的厲害可是任何人都難以想象的啊,所以他對於買斷是不會同意,相反,他更喜歡以分成的形式,就是網絡小說簽約中的a級簽約。

“王姐,雖然我是一個新人作者,沒有什麼名氣,但是不同意選擇買斷的形式,一萬塊,你說我會卻這點錢嗎?”林梓耀還故意把他之前為了這次麵談特意去了一趟阿尼瑪專賣店買了一套價格大約在五萬左右的西裝,穿上去雖然感覺沒有什麼,可是就說明一件事,爺不差錢。

“這樣吧,要不我們換做分成的吧,分成對於大家的損失都是可以減免的,萬一《悟空傳》不火那也是我的損失不是,而且你們出版社應該也會同意讚成分成模式的吧,再者我自費出書也可以啊,隻是想到你們出版社,想給你們生意做而已。”林梓耀老氣悠哉,一副我是為你們出版社著想的樣子。

出書分為自費和買斷、分成三種形式。

自費出書是由作者自行支付書號、編審、印刷等出版費用,自負盈虧;

買斷則是出版商,根據與作者協商的結果,一次性付給作者一筆稿酬,但稿酬一般不會太多,好處是由出版社自負盈虧,如果碰上好的話一般會賺的;

分成則是由出版社和作者共同承擔虧損風險,盈利的話由雙方按之前的協商比例分成,新人作者一般能拿到5%~15%之間,那些大神就差不多百分之三十左右吧,畢竟他們是有粉絲撐著的。

王雪猶豫了一會,她當然不會相信林梓耀說的那樣為自己的出版社著想,對於《悟空傳》她也是很有信心相信它會火的,這是作為一個出版社主編應有的眼光,否則憑她年紀輕輕又沒有背、景能夠坐上這個位置啊,不過似乎想說服林梓耀同意買斷也也許困難啊。

林梓耀看到了王雪眼神中的猶豫,他知道這時候應該在加一把火,接著他說:“要不這樣吧,王姐,如果隻賣出一萬本我不要你們的稿費,如果賣出十萬本,我收《悟空傳》出版收益的百分之五,如果五十萬本我就收百分之十,一百萬以上我就收百分之十五,兩百萬本以上就百分之二十五,如何?”

對於開頭的一萬本林梓耀是完全不在乎的,蠅頭小利不要也罷。

對於了這一天的這個分成形式王雪有點想要答應的衝動,畢竟有一萬本開頭不要出版收益,這也不錯,而且就算真的賣出一百萬本也還不錯,雖然分成百分之三十有些高,所以她也不敢貿然答應下來,跟林梓耀打了一個招呼之後,王雪掏出手機撥打了一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