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相親相到大明星,然後結婚了。
又名擁有明星老公的低調生活(並不。
一
2015年的夏天,我的書上市了,市場反應很好,編輯希望我下一本能寫其中一個角色的故事。那角色是很小的配角,整本書出現的次數不到三分之一,但是出現都要占掉兩頁篇幅。
編輯和讀者都不知道,那幾篇幅幾乎用掉我至少十分的氣力,比寫主角還要用心。又不能太用心。要寫的不被察覺,隻是個過場角色,連本人都不能知道。
是的,有原型。
下筆之前,我做過多方考慮,還是寫了。畢竟在故事發展裏,那角色是不能或缺的存在;可以說,沒有這個角色,沒有現在出版的書。
非常有魅力——網絡上到處有人這樣地評論。我也認為。可是我不能寫。
編輯問我為什麼?我答不出來。
因為把那角色寫長了,那原型就會曝光。
假如是身邊的普通的朋友,當然不怎樣,但偏偏不是。而且也存在讓我的真實身份曝光的風險。
我是用筆名出書。編輯是知道我的真實資料,不過我做了點改動,而從簽約到出書這段時間,我們隻用郵件往來,也不視訊。
當然,領版稅的賬戶絕對正確。
先不提這些,編輯再來了信,又是勸說我寫,順帶還批評了我前次給的新小說提案——一如以往,對我的不好一針見血——無趣,無趣,無趣。
我感到很煩,很火。還是心平氣和地寫了爛熟的拒絕的字,另外謝謝這位一路以來總是不吝刻薄的編輯對新文提案的指教。
其實我心裏是好感謝她——是,編輯她是女的。雖然我們沒見過,但她微信上的頭像就是她的個人獨照。
如果沒有她,我大概不會寫完這本書。主要是我太懶散,而且也不是能太光明正大地寫。
在我的文章受到出版社青睞之前,我隻是很普通的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在大企業裏做文書員,天天重複地打文件送文件,聽同事講冷笑話,偶爾充當跑腿小弟。窮極無聊的日子。
這樣下去也沒有不好,薪水穩定,沒出大差錯可以做一輩子不走,滿五年或許能調薪;我已經擁有一輛不錯的中古汽車,再存幾年後大概能夠買房子。或許在這些期望之前可以找個對象交往。
我沒有用上女朋友的字眼,是的,我是gay。
沒什麼,全世界很多地方也承認了同誌婚姻的合法,雖然在我國還行不通,但是也不乏有戀同性的人出櫃。
不過——當然,歧視也同時存在。還有家人的接受度。這方麵我比較幸運,我的家人是接受的。大概因為我是最小的一個孩子,在我上麵已經有三位哥哥姐姐,我和我的小姐姐差了五歲。我的父母是在意外的情形下有了我。
其實要多虧我的堂哥,他也是gay,然後他是服裝設計師。兩者其實沒有關聯性,但是時尚界是最不乏同類。
話說回來,雖然家人接受了我,但一樣擔心我交不到朋友。對這點,我其實不以為然,總之父母是苦惱不已,堂哥跳出來要為我介紹朋友。
很快有消息,父母非常開心,非要我去。
我真的不願意,但是聽說吃飯的地方在本市的一家高檔餐廳,馬上答應了。反正吃飯而已。
當天堂哥陪我去,在一間無人包廂等著他的朋友。
等到我已經玩不下去手機遊戲。而且不能先叫菜,堂哥說他的朋友不吃冷掉的。我怒問:「你那朋友是什麼天王巨星到現在還不來?」
堂哥笑樂了似的,說:「他還真是個天王巨星。」
這時候門開了,服務生領著一個人走進來。我望過去,在後麵的是個男人,黑發,穿一套黑白直條紋的休閑西裝,他戴墨鏡,但是從其餘五官能看得出長得很好。
等他摘下墨鏡,我覺得自己錯了——是長得非常好,英俊都不夠形容,尤其眼睛,脈脈含情似的。但是神情略冷冰冰。
倒是——我感到眼熟,忍不住說:「你好像那個拍電影的沈律岑。」
他看著我,很正經地說:「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