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父與子(2 / 2)

他,不是死了麼?照這麼說,那個凶手在十幾年前殺的,並不是陳子奇的父親,而是他的叔叔或者伯伯一類的人?但是,如果那張照片是完全複製當時的場景,那明明是個清晨。一個隻有幾歲最多十幾歲的孩子,單獨在叔叔或者伯伯家過夜?這個可能性不大吧?如果陳敘霖當時和陳子奇一起在叔叔或者伯伯家過夜,為什麼凶手沒有連陳敘霖一起幹掉?

想來想去,我都想不通。也許,這隻是一個偶然?陳子奇正巧在他叔叔或者伯伯家過夜,正好遇到了凶案,又正好躲過了凶手的目光,還看到了凶手的臉?

好吧,偶然也許能說得通,但是我總覺得有哪裏不對頭。

也許親愛的讀者會問,你怎麼知道那個照片拍的是清晨呢?是因為窗外灑進來的柔光麼?也許是黃昏也說不定呢。沒錯。隻靠光線,這確實可能是黃昏。但是我注意到,照片裏的窗外,天邊有一彎凸麵向下的纖細的月亮,這正是隻有後半夜到清晨才會出現的下弦月。有了這個月亮出現在照片裏,我甚至知道這個窗戶是朝東開的,而且根據月亮的彎度判斷,這個凶案,發生在農曆二十八號或二十九號。如果你懷疑我的說法,隻要去找個月相圖研究一下就會明白了。

當然,因為那張照片我僅僅看過一次,所以能得出的結論大致隻有這些。但是畢竟是事後偽造的現場,到底拍攝者是不是把這些細節都考慮到了,我不敢保證。如果陳子奇能夠回憶起這個凶案發生的日期,而正好是農曆二十八或者二十九號的話,說明這個凶手兼拍攝者,是個有重度強迫症的完美主義者。

不過,從我能夠輕易找出這些照片的破綻這方麵來說,恐怕這個凶手不是個特別追求完美的人。

這裏麵的頭緒紛繁複雜,讓我越想越亂。一直沉默著的曹文雯壓低了聲音,道:“剛才他們氣勢洶洶地進來,有什麼事?”

我搖頭,說沒事。不過你別信口雌黃,說自己是警察,總要拿出點證據來。

曹文雯攤了攤手,道:“臥底會帶證件麼?找死啊?不過我既然敢告訴你我是警察,就說明我對你做過背景調查,知道你和他,不是一夥兒的。”

我心裏苦笑。你也可能是陳子奇派來故意裝作警察探聽我虛實的。如果我真的保護你,那就說明我是詐降。想到這裏,我心裏瞬間無比糾結:如果她真是陳子奇派在我身邊的臥底,我是不是要把她“供出來”,以證明我的清白?如果她真是警察,我把她供出來,那她說不定就會被陳子奇滅口。到時候我的罪過可就更大了。

怎麼辦?

這是一個極其艱難的抉擇。非此即彼。隻要選擇了,就可能麵臨徹底崩塌無法收拾的結局。而且必須作一個選擇。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就意味著我是詐降;我甚至不能繼續盤問下去,因為想要搞清對方是不是警察的心態,本身就意味著我是詐降。

我暗自咬牙,下了一個決心。我決定相信這個姑娘。我做這個決定的一部分原因是:我寧願自己送命,也不想讓別人因我而送命。決心已定,便道:“你們是不是還搜過我的家?”

“我說了,”曹文雯道,“這裏不是說話的地方。有什麼事明天再說。”

我點點頭,道:“你能不能幫我弄一個一次性電話?”

曹文雯望了望我,道:“你要打電話,就用這個吧。”說著,把手機給了我。

我撥通了李海波的電話,道:“帥哥,是我,林佑。”

“哎喲喂,”李海波耍著花腔,調侃道,“你現在進了國安局了?天天用新號,神神秘秘的。”

我壓低聲音道:“少TM廢話。說正事。”

“我靠,又有什麼正事啊?今天我一拿到東西馬上就到了司法鑒定中心,逼著我那哥們還沒下班就幫我幹私活,要不你以為結果這麼快就出來啊?我現在正請他吃飯呢。你說這飯錢你報銷不?”

我一頭黑線,道:“得,我報銷。結果確定是親子關係?父子?有沒有可能是叔侄什麼的?”

“不可能。叔侄的基因吻合度哪有這麼高。現在小姨子和老公、兄弟和老婆之間亂搞的事兒,多了去了。要是連父子叔侄都鑒定不出來,還要親子鑒定有個P用啊?1號是爹,2號是娃,錯不了,放心,啊。”

“什麼?”我驚得差點從床上蹦起來,“1號是爹?2號是娃?”

“激動個啥?……喂?喂?”

沒和李海波扯下去,我直接掛斷了電話。手心裏直冒冷汗。

什麼情況?我不可能弄錯啊!明明1號是陳子奇,2號是陳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