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攢下五萬,對一個在上海打工的白領來說,已經很不容易了。這年頭,誰不是月光族?
對於這絕對的賣方市場和超級強勢的裝逼犯,我完全落在了下風。隻能一咬牙,道:“三萬!”
茅斌看了看我,說:“居士說的這姑娘,不是你女朋友吧?居然還討價還價?得,三萬就三萬。貧道和居士你十分有緣,今天就折本讓利一次,算是生意開張。走吧,去看看那個女孩。”
我一聽就怕了。
看蕭璐琪?此刻她正躺在冰櫃裏,不,也許已經爬了出來,在等著我嘴對嘴過陽氣給她呢。要是去看,我怎麼解釋她是怎麼死的、父母怎麼不管,我又是出於什麼心態留著她看起來已經完全沒有生命跡象的屍體?
關鍵是,這個道士到底靠不靠譜啊?他會不會收了錢不幹活回頭還舉報我啊?這盜竊屍體罪是行為犯,按照法律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隻要把屍體置入自己所能控製的範圍內,並脫離了其親屬或相關單位比如醫院火葬場的控製,就算是成立。所以,我現在已經是個犯罪嫌疑人了,我經不起一點點風險的衝擊,任何人的一個舉報,我立馬就能去監獄排隊打飯。
我說:“既然談到了錢,那我們就敞開天窗說亮話,這件事怎麼弄?怎麼付錢?”
茅斌虛掐指間算了算,道:“要招魂,時辰就在明天。這樣,居士今天先付三分之一的定金,明天貧道登門拜訪,再付三分之一,治好之後最後再付三分之一。如何?”
我當然不肯,說我們初次相識互不了解,今天付給你一萬塊,明天我上哪找你去?
茅斌說那就明天到場付一半,有了效果再付另一半。
“啊?”我一愣,道,“這招魂的法子,還不是當場出效果麼?”
“當然不是。招魂隻是第一步,接下來還要針灸穴位,推宮過血,疏通經脈,打通閉塞的關節,讓整個人的精血重新流通有序,這人才能活啊。所以招魂完畢之後連續三天,你都要拿熱水衝淋她的身體,活動關節。”
見我一臉狐疑,他又繼續道,“居士切勿相疑。浩渺宇宙,周天流轉,生生不息。人的體內也有一小周天,能夠自行運轉,方有生命延續之力。現在那位女居士的周天運轉已經閉塞,若不打通,就算招來魂魄,這已經沉寂的肉體也不能運動,卻成了拘魂的監牢,且不是害了那位女居士?”
好吧,其實我臉上掛的,不是狐疑的神色,而是……尼瑪,拿熱水衝淋她的身體?這畫麵太驚豔太火爆太熱辣太挑逗了吧?我靠,玩濕身啊!我能說一句大師不要介樣子我會羞羞麼?
無論如何,他後來的這段說法,聽起來還是頗有道理的。我被他說得無可辯駁,隻能點頭。但是,我真心不敢讓他去我家,如果他腦子一熱,告發了我,我哭都沒地方哭去。
“那麼,這個招魂的法子,到底是怎麼弄的呢?”
茅斌大致講了一下要準備的東西,法器他都有,但是香爐、檀香、蠟燭、燭台、供神的水果之類,是要我自己買的。
我問這魂魄招來,不會隨便進了什麼小貓小狗小青蛙的身體吧?到時候我也站在旁邊,會不會不小心上了我的身?茅斌說絕對不會,魂魄自己認身體的,不會進錯。
我說一個女孩子遇上這種事,肯定不想讓別人知道。如果我在她身上蓋一層床單,沒有關係吧?
他說絕對沒問題,一般都要蓋棉被的,床單算什麼。
他又掐指算了一回,說明晚七點,是酉時與戌時交替之時,那時日已落山,天色尚明,陰陽更迭,最宜招魂。於是我們就約了明天晚上七點鍾見,我給他留了地址,我們便各自走了。
當天晚上,為了準備招魂的東西,很晚我才回到家。
一開門,她已經站在冰櫃外麵等我了。
又是一陣吸陽氣,等她軟倒之後,把她抱進冰櫃。然後收拾了一下剛才買的一堆東西,就是茅斌說的那些,還有一些我自己的東西,然後我搖搖欲墜地上了床。
這樣子搞,頂不住啊!鐵打的身體也受不了啊!
今天又是拍動作戲,又是拍懸疑劇,還被硬生生吸了三次陽氣,我實在太累了。也不看愛情動作片了,上了床立刻睡著,估計是呼嚕震天,連翻身都不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