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此刻,警察局熱鬧的就像是菜市場。七八個少年各有不同程度的受傷,最嚴重的就是陳浩傑,而這個人也最讓警察頭痛。因為他的背景太深了。他爸是遠大房產的董事長,他的大爺,就是他爸的哥哥是上麵的一個重要領導。其餘的少年,有的家境殷實,算是小小的富二代,有的則是農民工的孩子,兩幫人可算是貧富差距很大,但卻混在了一起,而且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現在關鍵問題是,先把他們這幫人送到醫院去。於是,警察局出警三輛車,把這幫人送到了醫院。
醫生的檢查結果是,他們不同程度的骨折和肌肉損傷,嚴重的就是陳浩傑,四肢全部骨折,而且是粉碎性的,就算治好了可能也會影響日後的正常生活。而且,他下身受傷嚴重,已經完全失去功能。
遠大房產的董事長陳偉忠,也就是陳浩傑的父親在警察局義正言辭的說道:“我兒子犯下的罪行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不是私人報複。無論他犯下的罪行多麼的罪惡以及殘忍,都不應該由另一個人來替代法律對我兒子做出這麼違背人倫道德的懲罰。那要法律做什麼?要警察做什麼?”
而陳浩傑的母親更是在警察局哭的死去活來。“啊……我活不了了,我兒還沒有結婚生子呢!你讓我們怎麼活啊!你讓我兒以後的日子咋過啊!喪盡天良啊,喪盡天良啊!我可憐的兒子啊……我可憐的兒子啊……”
陳家一個說的義正言辭,一個哭的死去活來,這還不算完。
“方隊,上麵的電話。”一個女警把一個固定電話遞給方智誠。
方智誠接過電話,不停的點著頭,嘴裏不停的說著:“是。是。是。”
放下電話,方智誠一個頭兩個大。
重要領導陳偉國,已經知道自己的侄子犯下的罪行並且也知道了侄子被人打成重傷的事了,他口頭批示陳浩傑犯下的罪行要按照法律程序該怎麼懲處怎麼懲處,該怎麼判怎麼判,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目無法律擅自毆打陳浩傑導致他殘疾的人也不能放過,要盡快抓到,要讓普通百姓知道,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誰要是想站在法律之上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方智誠捏著下巴想道:這人誰呀?美國片子看多了吧!搞什麼英雄主義!
“走。”方智誠拿起外套就往外走。
“方隊,去哪兒?”幾個警察緊隨其後。
“醫院,他們治療的也差不多了,一個一個錄口供。”
……
在醫院裏,方智誠他們給那幫孩子一個一個錄口供。這幫孩子都承認了給莫涵希拍照片,而且承認是隸柔的粉絲,目的就是想教訓教訓莫涵希。至於強保莫涵希則是陳浩傑命令的,他們隻是聽從大哥的命令而已。
而且,根據他們的描述,打他們並把他們送到警察局門口的人,是個年輕男子,因為此人當時帶著一個兒童麵具,所以看不見容貌,就短短幾分鍾的時間他們就被打趴下起不來了,根本沒有任何反擊的機會,對方也一直沒有出聲,
方智誠從這幫孩子的嘴裏隻得到了這樣幾個特征:年輕、瘦、個子高、身手好。
除了身手好之外,他們描述的年輕男子在大馬路上能一抓一大把,所以這些信息根本就沒用,如果按照這個去找嫌疑人的話簡直就是大海撈針。
陳浩傑因為傷勢嚴重所以醫生建議暫時不能錄口供。
莫涵希的案子很快就能結案,可是這個懲奸除惡的“英雄”卻不知道從何找起。而上麵一直催促他要盡快抓到嫌疑人,給廣大市民一個交代。
方智誠頭痛的扔掉手中的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