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這次出來是跟胖子約好的,可是現在莫名其妙的失蹤了,應該通知一下他,也好讓胖子通知張天一想辦法救我出去,於是我想要給胖子發個信息,但是所有的通訊工具都被沒收了,所以我現在在胖子眼裏,就是無故失蹤了。
走一趟派出所也就算了,我們又不是犯人,怎麼還收手機呢,還美名其曰,防止聯係幫凶什麼的,說的我來氣,我一個女孩子能有什麼幫凶,在警察眼裏,人人都可能是犯罪分子,所以我說再多都沒用。
我表示無語,我真的什麼都沒幹呀,憑什麼就因為我們坐的近就判斷我認識,我也是個受害者呀,隻是吃個早飯的功夫,吃早點招誰惹誰了,再說我是個外地人,根本跟死者扯不上關係好嗎,我能有什麼通天的本領讓一個好好的人突然倒地啊,今天就是太倒黴了,應該讓張天一好好給我算算,看我是不是得罪了什麼神仙。
再說了,憑什麼她倒地就一定斷定是被別人害的,難道不會有別的可能嗎,比如說她有什麼長期的疾病,心髒病哮喘什麼的,這都是有可能的,但是警察卻說,不排除買凶殺人的可能。
我們被分開押送上了警車,可能是怕我和大叔串供吧,這些個警察,真是把我們想成十惡不赦的壞蛋了。
押送的時候,我不小心碰到了桌子上的奶茶,冰涼涼的,好像是經過了一宿的冷藏那般。這點在我的腦海裏揮之不去,他的男朋友去買奶茶,那奶茶應該是新鮮的才對,怎麼會有放了一宿的感覺,應該不會有人把奶茶冰凍再出售吧,所以我有點想不通。
警察這麼斷定是他殺,難道是發現什麼線索了?反正呆著也是呆著,還不如跟警察了解些情況,我試探性的詢問為什麼斷定會是他殺,而不是自身的問題呢。
而那個民警則說,醫院的演示報告已經出來了,那個叫李夢涵的已經判斷死亡了,而檢查報告顯示,她是中毒死亡,在這之前她的身體機能都是正常的。這麼一說,那她就是被別人害死的,天呐,那如果沒有什麼證據,我和大叔豈不是攤上人命大事了。
我們最終到了一個小派出所,這個小縣城的公安局不大,還沒有萬大哥所在的派出所大呢,這次不知道萬大哥能不能幫到我,畢竟他現在的官職也不小。
我心想他們還真是糊塗,這事兒如果發生在我們瓦房城,一定會分分鍾的為我洗刷冤屈,難道是派出所規模小了,連智商也跟著縮水了不成,不過我又想了想,我又沒有犯什麼罪,身正不怕影子歪,人民警察應該會為我洗刷冤屈的,不會不明不白的冤枉我了,當然了也不排除遇上常大聖那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混蛋,要真是那樣,那我可就倒黴透頂了。
我們先被分別關進了房間錄了口供,我就如實說出了當時的情況,不會有一點隱瞞。
然後敲定口供之後又被聚集在了一起,我又看到了大叔,那個大叔無奈的看著我,有一點是要辯論的意思,難道辯論成功誰就無罪嗎。
隻不過我的形勢卻非常的不利,本來那個大叔還幫我來著,沒想到到了派出所卻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他們兩個人都把矛頭指向了我,我一個人百口莫辯,就差以死明誌了。
現在桌麵上擺著三份口供,每個人都在證明自己無罪,也不知道事情該怎麼辦。
正在事情一籌莫展的時候,一個烈焰紅唇濃妝豔抹的女警察負責審訊我們,而之前押送我的那個人則在一邊幫忙,看來這個打扮濃豔的女人官職不小,隻是不知道人民警察竟然會有這種打扮。
他分別念了三分口供,我們三個人低著頭聽著。
第一份是那個男人的,他叫段誌成,跟死者是情侶關係,兩個人的關係已經持續了兩年了,今天早晨,因為天氣比較冷,而女孩又喜歡喝奶茶,所以離開去買奶茶,可就在這個功夫,去沒想到我不知道出於什麼目的就把女孩殺害了。看來他認為是我殺了他的女朋友,這對我很不利。
不過我也猜想到了他會對我這麼說,他這份口供所說的倒是跟我眼見的一樣,他肯定會把矛頭指向我,不過我總覺得其中有什麼蹊蹺,但是又說不出來是什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