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夜(1 / 2)

過了半晌,兩個小孩子的屍體被挖出來了,兩個孩子的臉上,手上和身上都是泥土,頭發散亂,衣服也是髒汙不堪。

甚至,上麵還隱隱約約可以看到那些斑斑點點的血跡。

已經從鮮紅的顏色凝固成了黑色,像是地獄的顏色。

那都是人販子下黑手給打出來的。兩個孩子毫無生氣的躺在那裏,像是破碎的娃娃一樣,所有人都是越看越氣憤,越看越悲傷。

他們還是祖國的花朵,是初升的太陽,原本應該像同齡人一樣快快樂樂無憂無慮的生活,不應該卷入這場是非,但是,卻被這些豬狗不如的東西所折磨,承受著他們這個年齡本不該承受的痛苦,過早的離開了這個世界,甚至來不及看他們父母最後一眼。

實在讓人痛惜,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好好送他們最後一程,祈禱他們在天堂可以不受痛苦,遠離這些惡魔。

最應該下地獄的便是這些可惡的人販子,這個團夥也不知道已經讓多少家庭骨肉分離,很多家庭介是因為孩子而支離破碎。

萬大哥心有不忍,埋葬這兩個小孩子之前,就懇請讓張天一為這兩個孩子做道場,超度他們的靈魂,安撫他們的心靈,讓他們好好的離開人間。願天堂沒有痛苦,願孩子們可以安息。

張天一義不容辭,於是好好的準備了一番,現在還在給孩子們做道場。這也是為什麼萬大哥這麼不肯多說卻麵色不渝,心情沉重的原因了。

聽到這裏,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我心中也在無比的痛恨這些心狠手辣的人販子,心疼那兩個還沒走過漫長人生,體味人間諸多事情,就已經去了極樂世界的孩子。

知道萬大哥同樣心中有結,思雅姐也是特別心疼那兩個孩子,張天一同樣是在做好事,隻好當做什麼都不知道。自然也就明白了萬大哥為何要拜托張天一去做這件事。回到屋裏,我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也什麼都不去問萬大哥。

這件事情給了我很大的警醒,我開始漸漸明白了一些事情。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種人,有好人,也有壞人,有內心純良如赤子滿含熱血的,也有為了一些利益而不擇手段的,所以這個世界就有了地獄與天堂兩極之分。

一連七天,張天一做了七天的道場,雖然平日裏張天一都是吊兒郎當的模樣,但是做起道場來確實格外認真,一絲不苟盡職盡責,這讓我對張天一又有了一絲好感,至少改變了我之前對他的看法。

這種看法,讓我突然心中對張天一又有了些不一樣的感覺,我沒有深究那是什麼感覺,隻覺得人都是有好多麵的,你越了解,就越能發現他不為人知的另一麵。而這不為人知的另一麵,恰恰也可能是最吸引人的。

做完道場之後我們又呆在這兒過了幾天,這件事揭過去之後,萬大哥和思雅姐也盡了地主之誼,帶我們三個人逛了好多地方,吃喝玩樂了好幾天,十分盡興,最後才依依不舍的分別。

在分別時,萬大哥將那個人皮撥浪鼓交給張天一,讓我們好好銷毀它,別再讓那些心懷不軌的人利用它做壞事。這樣的東西,其實並不應該在人間出現。張天一小心的接過了它,答應萬大哥一定會處理好它的,絕不允許它再落入壞人手裏。

經過這麼一件事後,大概張天一也是深有感觸的。回到家裏後,張天一供奉了它好久,消了它的怨念,超度了它,最後才用火燒毀了它。也算做了一個了斷。

人皮撥浪鼓的故事,也到這兒就結束了。

隨著時代的發展,白條變得更加喧鬧,夜晚也變得更加的不安分。

夜生活越來成為人們向往的一天中的美好時刻,夜晚的到來,並不意味著一天的結束,而是代表著夜生活的開始。

大都市的夜比白天更耀眼,比白天更絢麗,夜變得不再寂寞,而是更加喧囂,不知道人心如何安置的人讓夜的絢麗來填補空虛的心靈,繁華的都市夜晚燈紅酒綠,風光旖旎。

各色各樣的女人們和男人們交彙在一起,一些穿著高跟鞋,她們性感嫵媚,婀娜動人,一些戴著領帶,穿著油光黑亮的皮鞋,風流典雅,端著高腳杯的男女們,在這熱鬧的夜生活中陶醉自己,不知道是麻痹自己的肉體還是麻痹自己的精神。

如果是個有心人,會發現。

在繁華的市中心,坐落著一條熱鬧的步行街,這步行街每天客流量巨大,特別是晚上,是聚會逛街吃飯遊玩集一體的好地方,這裏燈光相接,從來不缺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