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重生八零之我要當軍嫂

作者:雲蒙居士

文案:

前世,林新月絕對是腦子進水了把青梅竹馬,愛她如寶的兵哥給推的遠遠的,一心想要嫁給村支書家的漂亮哥哥,結果自己被坑的渣都不剩,最終被家人當成個哥哥換媳婦的工具,一步步跌入萬劫不複的深淵,重生一世她要改寫自己的命運,首先就是把愛她的兵哥哥給緊緊抓在手裏,然後很多人很多事都因為她而徹底改變。

標簽:甜文、高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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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帶著無盡悔恨赴黃泉

很多時候我們用盡全力去愛的那個人,回首時才發現我們一直欠他們一句我愛你。

——雲蒙居士

……

夜幕低垂,雨落正急。

大雨磅礴中有一個穿著一身睡衣的女人正在拚命奔跑。

她不知道自己該奔往何處。

雨越下越大,一道閃電劃過黑沉沉的夜空,緊接著便是一聲驚破肝膽的炸雷。

就在經過一個路口時突然從對麵一輛車飛馳而過,女人沒有來得及躲閃然後被那輛車撞倒在地,緊接著無情的車輪從她柔弱單薄的身體上碾壓過去,頃刻間血光飛濺。

血水與雨水交織在一起。

車子漸行漸遠,而女人痛苦的閉上眼睛,任由那雨水無情的傾倒在她那已經血肉模糊的身體上。

半個小時以後一輛120急救車把已經人事不知的女人送到了醫院。

而快到醫院的時候女人徹底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從此她與這個世界徹底告別。

聽說死去就可以進入天堂。

林新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去天堂。

她想自己這輩子沒有做過一件虧心事,死了以後應該可以去天堂。

不管去哪兒隻要自己不再挨打就可以了。

隻要活著一天就得忍受丈夫張強的無情毆打,這樣的日子林新月徹底過夠了。

她知道今晚如果不是自己逃出來也許就不會被車裝,就不會死,可繼續活著又有什麼意義呢?不過是繼續承受張強喝醉酒後一次比一次狠的毒打而已。

縱然自己所有的肋骨都被他給打斷了,也許傷口還未曾愈合他就會繼續的毆打。

她把自己最好的年華都給了張強,自己不曾得到過他半分疼愛,漫長的婚姻裏除了被他毆打還是毆打。

當初他們的婚姻就是一場交易。

林新月的哥哥林新華突然出了車禍成了個瘸子,家裏為了貼他說媳婦就拿著年輕貌美的小女兒新月來做交易,農村人叫做換親。

所謂換親就是這家的女兒嫁給那家的兒子,而那家的兒子再嫁給這家的兒子。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這種婚姻在農村地區非常普遍。

一般被換親的都是家庭條件不好的,他們為了給不好找媳婦的兒子娶一個媳婦,於是就把女兒拿去給兒子換個媳婦,女兒就成了犧牲品,也許會嫁給一個殘疾人或者嫁給一個沒本事的廢物或者是嫁給死了老婆帶著拖油瓶的二手男人,父母才不管女兒會不會幸福呢,隻要 能給兒子換一個媳婦回來就好。

如果不是給哥哥換媳婦,林新月絕對不可能嫁給張強的。

張強比林新月大了十一歲,而且還因為強奸罪吃過五年牢飯。

新月嫁給了張強,而張強的妹妹張翠蘭則嫁給了她的哥哥。

因為這場父母包辦的婚姻林新月的命運就此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