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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晨晨 / 作者:三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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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見

艾晨晨,姓艾,名晨晨。淩晨出生。

因為這個名字,在艾晨晨有限的25年生命中,已經被無數次問過這麼一個問題:“你是不是很喜歡早晨啊!”上帝可以證明,艾晨晨最討厭早晨了,尤其是冬天的早晨,討厭的原因嘛,套用一句廣告詞“地球人都知道”。

第一次見到陳劍,也是冬天的早晨,如果中午12:20,還能算是早晨的話。

那是她大一那年寒假,從外市的C大回到家後的第一個早晨。

前一日晚上9點才到家的晨晨,看到自己闊別多日的小木床,格外興奮,趕緊洗洗睡了。

隔日恰逢周六,媽媽臨出門時,再三關照,“晨晨,今天早點起床,收拾收拾。我跟你淩阿姨去逛街,中午兩家要聚聚,11:30,到福滿樓,你自己直接去。”

晨晨不在家的這一學期中,家中發生了兩件大事,其一就是哥哥上班了;其二就是媽媽調換了工作崗位,你說都快往50上數的人了,還換什麼單位啊!換了單位,認識了一位姓淩的阿姨,兩人打得火熱,還動不動就要搞什麼聚餐,上次自己國慶回來時就被拉著聚過一次了,吃完飯兩家父母就在一起打麻將……一個字“煩”!

晨晨窩在自己的小木床上,做著白日夢,全然不顧床頭“滴答滴答”的鬧鍾上,時針已指向11了,這種感覺真好。

有電話響,是媽媽打來的,知女莫若母嘛,“晨晨啊,還沒起床呐,我跟你淩阿姨已經往酒店去了,一會你爸他們都去了,你趕緊起來收拾下過去。”

“唔——”

“晨晨,已經11:30了,你怎麼還沒到,大家都在這兒等著呢。”這次的電話裏傳來媽媽壓低的聲音。

“媽——我不去了,我還想再睡會兒。”艾晨晨剛要窩起被子繼續睡,大有將床底睡穿的勢頭。

“胡鬧!趕緊起來,我讓你哥回去接你。”……

等晨晨睡眼惺忪地被押至包間時,才發現,在座的除了自己一家四口、淩阿姨和她老公陳叔叔外,還多了一高大的陽光男孩,如果21歲還能算男孩的話。當然,那人就是陳劍-淩阿姨的孩子,也在C大上學,跟晨晨不同的是人家已經大四了,正準備考研呢。

“你看上去很眼熟。”這是晨晨主動跟陳劍搭訕的第一句話。

陳劍一愣,隨即笑了,笑容綻放,如春風撲麵。

晨晨的心瞬間淪陷了。

之後的事情就毫無懸念了。

那一場聚餐原本就是雙方家長陰謀好的鴻門宴,既然宴會的兩主角都沒有異議,其餘的事情也就水到渠成了。

從此,晨晨的身上就多了一標簽“陳劍的女朋友”。

直至3年前的那場婚禮後,才變成了“陳劍的媳婦”。

**

“誰的電話?”

“大胖的。”

大胖是誰啊?陳劍高中的鐵哥們,現在自己做老板,不像陳劍,還為共產黨打著工呢,雖說是國企副總,但薪水還沒外企一普通職員高。

“讓我去酒吧喝兩杯。”

“我也要去嘛。”

“好吧,那你快點穿衣服。”陳劍無奈地揉了揉晨晨的頭發。

這不,晨晨剛躺下,被窩還沒捂熱,又得起床了,不過還好,是晚上。

誰不知道艾晨晨是陳劍的跟屁蟲?沒人不知道。

誰都知道陳劍是個老婆奴,沒辦法,自打她迷迷糊糊地出現在自己眼前,說了那麼一句特經典的“你看上去很眼熟”後,陳劍的心就不屬於他自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