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時間,十二個季節,一千零九十六天,兩萬三千三百零四個小時,一百五十七萬八千二百四十分鍾,九千四百六十九萬四千七白秒,就如同無間道所說的三年三年又三年,如細水長流,足以改變很多事情。
當然同樣也能夠深深改變一個人,當從前瘦的跟豆芽菜似得林子誠再次出現在繁華了千年的六朝古都金陵時,換而之的是結實的身體,長高了的個子,鋒利了的眼眸,還有他身後跟著的一大一小的哥倆兄弟。
大的漢子跟林子誠一般高,同樣一臉風塵仆仆的模樣,身上穿著打著補丁的藏青色麻布衣服,比流浪漢好不了多少,但是腰杆卻是挺得筆直,好似一杆長槍,身旁是個瞧著八九歲大的小男孩,一雙靈動的大眼睛望著繁華的街市,不斷滴溜溜地轉動。
“哇,這就是林哥念叨了三年的金陵啊,真的好大啊!”小屁孩瞪大眼睛,被來來往往的人群,熱鬧叫賣的商販所吸引住,興奮地拉扯著身旁沉默寡言的男人,喊道:“哥,你看,林哥說得都是真的。”
不過那沉默的男人並沒有說話,而是牽住孩子的手,但那張麵無表情臉上的眸子深處,卻是能夠發現對於孩子的關切。
“好了,走吧!”可惜那個糟老頭子,沒有機會來領略一下,金陵繁華的風采,林子誠揉了揉這興奮小子的腦袋,抬起頭,然後大步流星地往城中走去,身後的二人也緊緊跟上。
熱鬧的人流,繁華的金陵,絲毫沒有人注意到,這三個仿佛流浪漢一般的人走了進去,便如同落入大潮之中的幾點水珠,還沒來得及泛起浪點,便被水波所吞噬,沒有些許地聲響。
林子誠帶著三人,行走在三年以後對他來說已經有些陌生了的城市中,行人熙熙攘攘,自顧自地做著事情,與當年自己名滿金陵的時候截然不同,當然那隻是惡名,此刻這種感覺很奇妙,恍若隔世一般。
林子誠的老家在金陵城的邊緣地界,靠近鄉下,周圍都是高低起伏的丘陵山地,蒼翠欲滴,時不時有鳥叫蟲鳴伴隨在耳邊,一路上三人時不時便瞧見幾間茅草房零星地落在上麵,便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不過住在這裏的人卻不會這麼想,若是有機會住到繁華的金陵城中去,誰還願意守著這幾畝歉收的薄田辛苦度日,還得交稅,剩下的糧食還不有養活自己一個人的呢!
當林子誠走近老家的時候,本以為不會再變化了的心情再度波濤洶湧起來,隻覺得鼻子酸酸的,三年了,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足以令得林子誠變了一個人,不知道家中的那個老人是否還健朗,往前走著忽然耳邊傳來女人瘋瘋癲癲的聲音。
這熟悉的聲音令得大步流星的林子誠身形一滯,很久了,已經很久再沒有聽見這聲音了,當他第一次聽見的時候,或許是自己莫名出現在這個時代裏,孤苦無依的時候吧,他還記得那是一個下著暴雨的深夜,麵容慈祥的她撐著一頂破傘,將一塊發幹的饅頭遞給自己。
並且給了自己一個能夠遮風擋雨的家。
而此刻,那個本該在自己承諾下頤養天年的老人家,仿佛一個瘋子老太婆一樣,手裏正揮舞著笤帚,瘋瘋癲癲地漫山遍野地跑著,口中大聲喊著:“殺千刀的,把老娘的公雞還給我,偷雞賊別跑。”
實際上這個老太婆,頭發隨風飄揚,跟神經病似得滿山亂跑的畫麵還是滿喜感的,但是那個沉默寡言的男人卻發現,站在山頭上的林子誠,緊緊地握住雙拳,眼眶已經微微泛紅了。
隻見那飛快奔跑的人除了老太婆之外,還有兩個抱著公雞飛快跑遠的年輕小子,過程中還不時發出嗬嗬的嘲笑聲,口中喊道:“瘋婆子,別跑了,不就是一隻雞嗎,用得著那麼拚嗎!”
然後沉默寡言的男兒耳邊便響起了林子誠低沉的話語:“你去讓他們回來吧!”
那男人沒有說話,而是點點頭,摸了摸筍頭的小腦袋,然後轉身沒入低矮的山林之中,朝著那兩個漸漸消失在林子誠視線中的兩個混混的方向奔去。
而林子誠則是牽起筍頭的手,後者乖巧地跟著,朝著那或許是跑累了,坐在原地扔著石頭,一邊罵著娘:“還我的雞”的老婆子走去。
“我回來了。”林子誠走到她麵前,半跪在地上,望著眼前這個將他帶到溫暖家中的女人。
“回來啦,回來就好!”老太婆抬起頭,看見林子誠,但卻沒有露出半點慈祥的表情,依舊是那副傻笑的模樣,然後拍打著笤帚大聲喊道:“你不乖,你不乖,怎麼才回來啊,大牛,是不是給我帶禮物啊,我怎麼沒看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