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暴徒”(1 / 2)

“退後!退後!你們已經違反了聯邦法典!”

“放我們進去!”

“憑什麼我們要待在外城!我們也想要幹淨的水和食物!”

“兄弟們,衝啊!衝進去,我們就能得到我們想要的一切了!”

“砰!砰!砰!”

人群的呼喊聲,棍棒交接聲和城衛隊的槍聲混雜在一起,北城門嘈雜一片。

方冬駐足在百米之外望去,足足有一兩百號外城的貧民正在衝擊著城衛隊的防守。

城衛隊此時隻有一個小隊不到二十人駐守在此,在人數上明顯處於劣勢,不得不鳴槍示警,但根據聯邦法典規定,那些貧民並沒有使用槍械之類的熱武器,所以城衛隊不能對他們開槍。

隻能一邊朝著地上開槍,一邊大喊著讓那些貧民後退。

但很顯然,效果微乎其微。

“那些人不好好的在外城待著跑到內城來搗什麼亂?”

“真是的,那些渾身臭烘烘的家夥就應該全部死掉才對!”

“按我說,城衛隊就是太仁慈了,要是我就開槍把他們全部突突掉!”

“瞅瞅他們一個個衣不蔽體髒兮兮的樣子,可千萬不能把他們放進來!”

“……”

北城門的亂象很快就吸引了路人的注意,越來越多的人駐足觀望起來。

“下等人!賤民!”耳邊突然有人低聲罵道。

方冬扭頭看向右側,隻見三個路人正麵帶憤慨之色相互交流,其中一個女子還捏著自己的鼻子,滿臉的厭惡之色,好似相隔百米,貧民身上的臭味真的能傳過來一樣。

方冬皺了皺眉,腳步往左邊挪了兩步,他實在不想和這種人站在一起。

就好似自己有多高傲一樣,這些人其實不過是比外城的人早進來幾年罷了,也許曾經有一段歲月,他們比自己口中說的那些賤民還要卑微。

倒不是方冬心理上偏袒外城的貧民,隻是他很厭惡這種自以為高高在上的家夥。

“往那邊衝!那邊很有很多內城的人!”城門口的鬥爭愈發激烈起來,很快站在方冬這邊衣著光鮮的內城人就引起了那些衝擊者的注意,立刻就有人大喊起來。

聽到指揮,上百個貧民的情緒更加的高漲起來。

他們大聲的叫喊著,將手持著盾牌的城衛隊員推倒在地,人流如潮湧,快速的朝著方冬這邊跑來。

但那些貧民沒有想到,他們的選擇成為了一種災難。

城衛隊隊長一看那些凶狠的貧民竟然突破了防禦,立刻大喊起來:“保護民眾!開槍!擊斃他們!”

這裏的民眾自然不是指那些貧民,而是方冬這樣的內城人。

“嘭!”第一聲槍響,子彈鑽進血肉揚起一朵鮮紅的血花,跑在最前麵的貧民應聲倒地。

那是一個看起來大概三十幾歲的男人,他被槍聲擊倒後在地上翻滾了兩圈後並沒有立刻死去,而是繼續朝著方冬這邊爬過來。

所有人都愣住了,就連奔跑的貧民們都停住了腳步,看著那個男人往前爬。

但他沒有堅持多久,在距離方冬不足十米的地方停止了呼吸,地上留下了一條數米長的血印,男人死不瞑目,方冬看著他的眼睛,仿佛在問“為什麼……”

“嘭!嘭!”又是幾聲槍響,又有幾個貧民倒地。

這下所有貧民都明白了,城衛隊要對他們下死手了,更是瘋了一般衝向方冬這邊的人群。

他們深知隻要自己能混進內城人中,那些城衛隊的人就不敢再繼續對他們開槍!

百米的距離,是生與死的距離,槍聲連綿不斷,到最後停下,隻有不到二十個人衝到了方冬麵前。